编辑: ok2015 2019-07-07

二、分析判定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该 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 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汉阴县涧池镇仁河村六组, 占地面积 5400m2 , 项目已取得汉阴县国土 资源局关于对陕西安康同寨生态富硒水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复函,汉国土资 预函[2017]45 号,详见附件 3;

本项目取水点在仁河村安全用水水源地下方约 150m 处,符合陕西安康同寨生态富硒水有限公司与汉阴县涧池镇仁河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 水厂用水协议书中厂区取水点必须设在仁河村安全用水水源地下方,详见附件 4;

本 项目取水点在涧池镇取水点上游 1.181km 处,在蒲溪镇取水点上游 2.167km 处,根据 汉阴县人民政府及水利部门管理意见,企业应按照一系列保障措施严格取水、用水、 退水等,在保证生活生产用水前提下,余水供应企业生产;

生产厂区在仁河村取水点 下游 1.93km 处,在涧池镇取水口下游 591m 处,在蒲溪镇取水点上游 395m 处.生产 厂区不在仁河村、涧池镇取水点预估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生产厂区在蒲溪镇预估水 源地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根据现场调查,涧池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蒲溪镇 饮用水源保护区相距较近,两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相距距离约 900m,蒲溪镇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位于涧池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游,两个取水口之间没有新的 补给水源,根据汉阴县人民政府、涧池镇人民政府、蒲溪镇人民政府三方会议记录, 要求延伸蒲溪镇引水沟渠,将蒲溪镇水源地取水口上移至涧池镇水源地取水口附近, 蒲溪镇和涧池镇的饮用水源预估一级、二级保护区合并管理,以减小保护区设置和保 护难度,详见附件 9. 综上,项目选址合理.

3

三、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名称:年产

10 万吨生态富硒矿泉水项目 (2)建设单位:陕西安康同寨生态富硒水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汉阴县涧池镇仁河村六组.本项目位于汉阴县涧池镇仁河村六 组, 厂区东北侧紧邻仁河村

4 户农户、 东北侧主出入口东端 53m 处为仁河村

9 户农户;

东侧隔小小龙王沟为茶园和

1 户农户(现已搬走,无人居住);

西侧隔乡道为茶园. 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 (5)总投资:3000 万元 (6)建设规模:项目占地 5400m2

2、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占地约 5400m2 ,总投资

3000 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 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等配套建筑物.具体工程组成见表

1 表1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及其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水生产 车间 单层独立基础、 建筑面积为 2000m2 的钢结构厂 房,建成水加工生产线两条 车间主体已建成、 部分制水设备已 安装 制瓶 车间 单层独立基础、建筑面积为 60m2 的钢结构厂 房, 辅助工程 仓库 单层独立基础、 建筑面积为 2000m2 的钢结构厂 房 已建成 综合办 公楼 综合办公楼为三层框架结构形式、 层高为 3.5m, 建筑面积为 15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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