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07-07
1 股票简称:京能热电 股票代码:600578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二一年五月

2 声明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 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3 特别提示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三次、第二十四次董事 会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外部环境及国家政策变化,公司 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定价基准日,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据此对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进行了修订.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9,000 万股(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不超过 80,0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拟认购不低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量的 20%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根 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将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 行数量.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 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 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 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2010年5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在内的不超 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范围为: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他合法投资者.发 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 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后十二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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