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7-07

2013 年第

7 期(总第

13 期)

2 环保部:华南部分城市半数耕地 受污染

6 月25 日是第

23 个 全国土地 日 ,同日环保部发布的《中国土壤环 境保护政策》 (下称《土壤报告》 )显示,中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 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在重污 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 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已经出现 了土壤重污染区和 高风险区 . 《土壤报告》显示,在各类环境 要素中,土壤是污染物的最终受体, 大量水、气污染陆续转化为土壤污染, 损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然而,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 性等特征,其对人类的危害将是灾难 性的. 环保部 2006~2010 年组织开展的 土壤污染调查结果表明,在珠三角、 长三角、环渤海等发达地区,不同程 度地出现了局部或区域性土壤环境质 量下降的现象.工业 三废 排放、 各种农用化学品使用、城市污染向农 村转移,污染物通过大气、水体进入 土壤、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在 土壤中长期累积,致使局部地区土壤 污染负荷不断加大. 对我国

30 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 土壤有害重金属抽样监测发现,有3.6 万公顷土壤重金属超标,超标率达 12.1%. 调查显示,华南地区部分城市有 50%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 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

长江三角洲 地区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多种重金 属污染,致使 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 产力. 据了解,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将 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常规环境监 测体系,建立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调整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规 定的污染物项目,增加污染物的种类 (包括重金属和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 等)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表时间: 2013-06-26】 两高明确 有毒物质 范围及标准

6 月18 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 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 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 《解释》 明确界定了 有毒物质 的范围和认 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 违规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 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 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 的,均构成污染环境罪. 为保障法律准确、统一适用, 《解释》第十条专门对 有毒物质 的范 围和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界定,即危 险废物;

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 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 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含有铅、汞、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动态

2013 年第

7 期(总第

13 期)

3 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

《关于持久性 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 所列物质,如 灭蚁灵 、 二恶英 等;

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 物质都属于 有毒物质 . 【 来源:人民网发布时间:2013-06-18】 【园区风险管理防范】 江苏涉重项目审批大减 推进企 业入园提高监测能力

2012 年以来,江苏各地按照环境 保护部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重 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取 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强力 手段,有效消除工艺落后、污染严重 的涉重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实现涉 重企业重金属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