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 泸州市纳溪区清河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泸州市纳溪区清河屠宰场 编制日期:2019 年5月国家生态环境部 制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 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终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泸州市纳溪区清河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泸州市纳溪区清河屠宰场 法人代表 巫** 联系人 刘** 通讯地址 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加鱼村 联系电话 139*传真 ― 邮政编码

646100 建设地点 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加鱼村(105°26'

57.49 E,28°41'

24.36 N) 立项审批 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补评)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351] 牲畜屠宰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61m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300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56.6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比例(%) 18.8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7 年2月已建成

一、项目由来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事关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关系到群众的切生利益,也充 分体现 以人为本 的执政要求.我国从

1998 年起实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定点屠宰制度,以确保老百姓吃上 放心肉 .四 川省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规定》也要求, 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以外,未 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在《生猪屠宰管理规定》中也 指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设立应当严格控制,仅限于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能够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保证生猪产品供应的城市周边地区 不再设立小型生猪屠宰场点. 纳溪区清河屠宰场位于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加鱼村一社,于2017 年8月30 日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批准号:泸市府函[2017]405 号,定点屠宰代码: B29110205). 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必将对区域环境产生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2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应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其修改单),本项目为

二、 农副食品加工业

5 屠宰中其他 .本项目为年屠宰生猪

8000 头,不属于年屠宰 生猪

10 万头、肉牛

1 万头、肉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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