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07

1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常熟、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省机关事 务管理局、省国资委: 为加强全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 有序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 法》(财会〔2018〕33 号)和《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 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 会〔2018〕28 号)的相关要求,现就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 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 加急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会〔2019〕19号―2―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和正高级) 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 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采集原则 会计人员按以下原则选择地区进行信息采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工作单位性质、所在地的行政 区划进行采集,即: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选择省直进行采集, 其他单位(包括部、省属企业)选择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 集;

3 ―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原则 上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也可在工作 单位所在地采集;

3.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原则上按学校所在 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也可在户口所在地采集.

三、采集内容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人电 子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从业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等.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 码、出生日期、性别、国家(地区)、民族、政治面貌(其 中部分信息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 2. 学历学位包括会计人员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信息, 含: 最高学历、最高学历证书号、最高学位、最高学位证书号、 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 3.会计从业信息包括,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从事会 计工作年限、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 间、珠算等级、是否注册会计师、是否税务师、是否资产评 估师;

在校生填写学校所在地;

会计在岗人员填写工作单位 全称、工作单位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单位经济类型、现从事 会计工作岗位、会计行政职务、工作单位电话、工作单位地 址. ―

4 ― 4.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类型、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专 业技术资格证书号或批文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填写多条 信息). 5.材料上传,根据填写的信息系统自动判断需上传的附 件. 6.申报办理,填报人员确认信息无误后确认提交,由财 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

四、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 料,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无需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 具体流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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