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0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作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春环保 或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兴证券 或 保荐机构 )对富春环保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971 号)核准,富春环保由东兴证券 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927.

00 万股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2,000.00 万元.根据相关股份认购合 同,公司向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嘉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招华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戚国红等

5 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7,750,000.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82,000,000.00 元,坐扣保荐承销费 10,671,633.96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71,328,366.04 元,已由东 兴证券分别于

2018 年4月10 日及

2018 年4月12 日汇入富春环保在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1202021119800102053 人民币账户内. 另 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837,5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767,490,866.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8〕95 号) .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42,166,994.20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879,970.78 元(包括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获取 的投资收益 2,715,082.20 元) ;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42,166,994.20 元,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879,970.78 元(包括公司对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管理获取的投资收益 2,715,082.20 元) .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8,392,521.87 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188,679.25 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富春 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2018 年4月与东兴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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