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06

2006 年和

2009 年取得了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对其环境影 响报告书批复(成环建〔2006〕复字

269 号、成环建〔2009〕243 号).历经十年发 展,园区形成了以机械制造(航空动力、汽车零部件)、电子元器件、食品、医药、 材料工业、机电工业、机械与成套装备为主的发展产业.起步区与连片区两个园区整 合为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后,规划总面积为 12.48km2 . -

3 - 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于

2016 年经成都市环保局以《关于成都市新都区工 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成环建评 〔2016〕176 号)审批通过. 根据 《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 (工业东区)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 查意见》,园区建成至今,规划范围无变化;

起步区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航空动力、 汽车零部件)、电子元器件、食品、医药,产业定位无变化;

连片区主导产业为材料 工业、机电工业、机械与成套装备,产业定位无变化;

起步区与连片区的污水经园区 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新都工业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毗河. 工业东区环保准入门槛: 1)坚持 五不准 ,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不符合城市发展 总体规划、 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域、 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 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 一律不准入园. 2)对一些无污染轻污染和经济效益好且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即使未纳入园区的产 业规划,应作为新兴产业扶持. 3)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企业效益明显,对区域不造成明显污染,遵循清洁生产及 循环经济的项目. 4)在用水、节水、排水设计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清洁生产标准达到过优于 国家先进水平的项目. 5)园区不排斥主业的上下游及配套企业、循环经济项目以及与片区主业不相禁忌 和不矛盾、不形成交叉影响的企业入驻. 根据调查,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连片区 内,工业东区连片区鼓励、禁止及允许项目类型见表1-1所示. 表1-1 园区鼓励、禁止及允许项目类型 鼓励类 禁止类 允许类 起步区:优先引 入机械制造(航 空动力、汽车零 部件)、电子元 器件、食品、医 药类型的企业 1)不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

2)技术落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 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 项目;

3)火电、水泥建材、焦化、黄磷、金属冶炼、煤化工等大 气污染重的项目;

产生有毒有害、 恶臭异味且与周边环境不 相容的项目;

不属于园区禁 止类、 鼓励类产 业, 与园区主导 产业不相排斥 和不矛盾、 不形 成交叉影响的, 符合产业政策、 连片区:优先引 -

4 - 入以发展材料工 业、机电工业、 机械与成套装备 类型的企业. 4)生氯碱化工、化学农药、医药、皮革、印染染整、化学 制浆造纸等废水排放量大且难于处理,可能影响园区污水 处理厂正常运行的项目;

5)禁止引入电镀(含电镀工序)等表面处理和有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的企业;

6)与规划环评建议的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不相容的项目. 选址与周围环 境相容的企业. 同时,根据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 业东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成环建评[2016]176号) (见附件6),关于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起步区主导产业与原 规划的产业定位无变化.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加工项目,根据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现有的规划环 评中 入区的工业项目类型清单 及清洁生产要求可知,本项目不属该园区禁入行 业,同时,成都新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明(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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