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06
黔招考自〔2018〕7 号 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8 年上半年全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 办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

2018 年上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 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

2018 年上半年贵 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办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军(省招生考试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解燕(省招生考试院党委委员、院办公室主 任) 王光翔(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处长) -

2 - 张琳(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副处长) 李莉(省招生考试院监察室副调研员) 成员:胡祥林(省招生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 张果(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调研员) 吕玉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副调研员) 万厚勇(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主任科员) 万明娅(省招生考试院办公室主任科员) 陈春涛(省招生考试院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况坤(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主任科员) 熊鹏(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副主任科员) 张洪滨(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审查办证、信息管理、监察、后勤安保和 验印发放五个小组,抽调考试机构及有关高校人员组成,具 体分组人员及职责另行通知.

二、工作日程

5 月14 日―6 月5日,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 院校受理考生毕业申请,并对考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以及 信息修改工作.根据《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 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 》黔招考自〔2016〕5 号文件规定, 考生信息修改上半年办理时间为

5 月20 日―6 月5日, 申请 毕业考生信息修改工作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期间同时受理新 生基本信息修改工作. 特别提醒:复审期间不再受理考生信息修改工作.

6 月11 日―6 月17 日,在省招生考试院组织集中复审 工作,具体分段安排另行通知.

6 月18 日―6 月24 日,省招生考试院对复审合格的毕 -

3 - 业生的材料进行复核归类整理、打印毕业证书及相关名册.

2018 年6月下旬,主考学校对毕业证副署印章.

2018 年7月上旬,主考院校毕业证书盖章返还后,省招 生考试院按办证上报单位对证书分发造册,各市(州)招生 考试机构、有关院校到省招生考试院领取经学信网验证后能 注册的毕业证及相关材料.

三、毕业审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 定》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 实习、技能等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3.课程免考、替换符合规定;

4.符合转考规定.

(二)毕业审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

6 月5日之前持本人身份 证、标准的二代身份证格式白底大头照相片电子版

1 份(规格:358 像素(宽)*

441 像素(高) 、相片清晰、大小在 200KB 以内、JPEG/JPG 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 2/3) ;

以及 有关资料到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县级 考试机构(助学考生在所属助学单位)申请办理毕业资格审 核手续. 特别强调: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教试中心函〔2017〕133 号文 件要求,毕业证书照片采用背景色为白色,图像分辨率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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