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9-12
立法会 CB(2)643/06-07(02)号文件 香港防止虐待长者协会 提交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 检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小组委员会 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举行的会议 就讨论「检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和公共福利金计划的标准金额」意见书 现时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 ,表面上来看,对於长者而言,一切安排好像已经处理得尽善 尽美;

但从长者的求助、意见及日常工作过程或经验告诉我们,现时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 制度内里其实是千疮百孔.

往往可能因为一些细节或制度;

或保障办事处人员的执行态度,将一些求助 的贫病长者,折腾得死去活来.部份个案更可能因此成为人间悲剧. 我们的长者,大半生劳累贡献社会,香港才有今天的成就,大家应该好让他们安享晚年.可惜,本港大 部份长者,他们都不像今日在立法院上,出席的特区高官那样,有那麽多退休长俸可以食过世.他们都 没有任何退休的保障,在晚年的时候,每当他们得不到子女供养,又没有退休保障的话,他们一般会只 有选择以下方式为生:

(一) 依靠自己的积蓄回内地居住为生、

(二) 依靠自己的积蓄本港居住为生、

(三) 在本港拾纸皮或拾汽水罐,以节衣缩食方式为生、

(四)依靠老伴(伴侣)的积蓄为生;

(五)依靠 社会保障(如高龄津贴、综援、伤残津贴)为生. 本会对现时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对长者提供的援助,有以下的不满及建议: 1. 申请制度僵化 现时每当长者申请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时候,如果长者有子女的话(无论子女是否有能力 供养他) ,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人员都会向求助的长者要求索取,有关他们每位子女所写,无法或 并无供养他们的信件.否则,他们无法或较困难可以成功申领综援.可惜,有很多希望申领综援长 者的子女,可能因为种种理由(如面子、与长者的关系恶劣及父母的免税额等理由) ,拒绝为他们的 父母提供任何无法或并无供养他们的信件,导致很多长者因此无法成功申领综援.本会在二零零六 年共收到一千二百多个该类个案.这些长者,现在只有依靠七百零几元的高龄津贴(生果金)或伤 残津贴或拾纸皮或拾汽水罐,以节衣缩食方式为生.这些个案经常在我们日常生活及传媒报导上看 到,但情况一直未有改善. 本会建议当有每当长者申请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时候,如果发现长者的子女拒绝为他们的 父母提供任何无法或并无供养他们的信件.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人员应弹性处理;

或建议申请的 长者向社会福利署或非政府机构的求助,再由这些社工作调查及转介到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支 持长者有关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申请. 另一方面,现时每当长者申请伤残津贴的时候,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人员,一般都会向求助的长 者要求索取他们专科门诊的覆诊文件,然后发出一份评估文件,以便求助人交给相关的政府专科门 诊医生评估.当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人员知道,申请伤残津贴的长者,如果曾离境超过

180 天;

或 居港不足七年的时候,他们会拒绝发出有关的评估文件,并告诉申请伤残津贴的长者,他们不合资 格申请. 在本会的求助个案中发现,有一些贫病长者,他们因为制度僵化,令他们无法申请伤残津贴,生命 受到严重威胁.

2 例子

(一) 张伯伯(71 岁)一直与妻子、儿子、媳妇及三位孙儿(一家七口)同住在九龙彩虹一个单位内. 由於他们的媳妇自二零零四年由内地来港定居后,开始嫌弃两老,亦不满意两老与孙儿接触,所以 她曾以各种方式虐待及逼走他们.由於两老无法容忍媳妇的恶劣行为,亦无法与她共处生活.在社 会福利署外判的非政府机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社工建议下,他们选择了回内地,依靠自己的积蓄生 活及避开媳妇. 直至本年十一月下旬,张伯伯因身体不适回港求诊,回港至今入一直入住医院.经医生诊断后,张 伯伯证实患有「血癌」 ,须要定期回医院接受化疗及治疗.亦因此,张伯伯不能再回内地居住避开媳 妇. 张伯伯的妻子,曾到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就两老的情况,要求申请伤残津贴及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可惜,该处人员以他们离境超过

180 天申请规定为由,告诉她两老不合资格申请伤残津贴及综合社会 保障援助,而他们的子女亦因能力的问题,无法供养两老;

而积蓄所剩无几.两老现在感到十分无 助. 例子

(二) 林伯伯(75 岁)现与妻子同住在葵涌梨木树一个单位内.他们两老在多年前退休,因无依靠依, 只好靠自己的积蓄回内地居住.直至本年十一月下旬,林伯伯因身体不适,而内地医疗费用高昂, 所以两老回港求诊.经医生诊断后,林伯伯证实患有「肠癌」 ,须要定期回医院接受治疗.亦因此, 林伯伯不能再回内地居住. 他们两老曾到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就两老的情况,要求申请伤残津贴及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可惜, 该处人员以他们离境超过

180 天申请规定为由 , 告诉她两老不合资格申请伤残津贴及综合社会保障援 助,而他们没有子女,亦没有别人供养两老,而积蓄所剩无几.两老现在感到十分无助. 例子

(三) 汤婆婆(78 岁)现居於九龙启业.她於去年九月以单程证来港方式与夫、儿子团聚及定居.她来 港后,一直以来与八十一岁患了肺气肿的丈夫;

及五十四岁失业的儿子三人共用两份综援,相依为 命.汤婆婆由於年老及体弱多病 (胃病及肾病须经常自费求诊) ,依靠两份综援供养三人绝对不够用. 她曾尝试申请综援或及伤残津贴.可惜,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人员以其不够七年为由,告诉她不 合资格申请伤残津贴及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使他们一家生活陷入困境.由於两老体弱多病,而且已 七十多岁及八十一岁,明显没有工作能力;

及五十四岁的儿子又失业及照顾两老.他们一家明显地 因制度陷入困境. 例子

(四) 何婆婆(69 岁)十年前在内地发生了交通意外,由这时开始她依靠轮椅代步.她现居於葵涌石梨, 於本年三月以单程证来港方式与儿子团聚.可惜,四十六岁的儿子刚失业,须依靠综援为生.由於 何婆婆患有肾病,须定期覆诊.她曾尝试申请综援或及伤残津贴.可惜,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人 员以其不够七年为由,告诉她不合资格申请伤残津贴及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由於医疗费用高昂,使 他们一家生活陷入困境. 这些只是一少部份的个案,亦非个别或冰山一角的例子.其中部份个案,本会正与今天出席的几位

3 议员共同跟进中;

而传媒亦曾经或及将会就有关该类的个案作出报导. 本会建议当有每当长者申请伤残津贴的时候,如果发现长者情况特殊.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人员 应弹性处理;

或建议申请的长者向社会福利署或非政府机构的求助,再由这些社工作调查及转介到 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支持长者有关伤残津贴的申请,以改善那僵化的制度及减少求助长者的压 力. 2. 医疗服务支援不足 现时每位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助的长者,每当生病的时候,他们都可接受由而医院管理局 免费接受急症室、专科及普通科门诊服务、日间医院及住院的服务.医疗援助服务上,表面来看好 像已经全面覆盖,但事实并非如此;

本会在二零零六年一月曾向六千名六十五岁以上居住在深水?、 观塘、葵青及东区长者做过调查,发现七成半被访长者有看中医的习惯,但当中只有不足一成长者 在医院管理局门诊看过中医.主要因为不知道有中医服务或交通不便,而超过三成长者表示,看中 医占每月支出一成至两成,显示中医支出对长者是一项重要负担.长者较信赖中医作治疗及调理健 康,但现时只有三间医管局下医院设立中医门诊服务,根本无法满足大部分长者的需求,而综合 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助的长者到私人执业中医求诊,亦无任何援助,令他们的生活加重负担. 本会建议政府加速在各区设立中医门诊服务的计划,而在过渡期间,政府应借助私人执业中医的服 务网络,资助接受综援的长者到私人执业中医接受治疗,资助额等同於现时政府中医门诊的收费. 3. 保障办事处人员对政策理解不足,浪费公帑及折腾长者 现时每位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助的长者,为了保障他们的人生安全,他们都可以申请「平 安钟」 .在制度上,受助的长者他们可以选择以买机形式(一次过付款,永久保用)或租机形式使用 「平安钟」服务(每月缴交

100 元月费) .但每当有区议员或社工协助长者;

及长者个人向社会福利 署保障办事处人员反映申请「平安钟」的时候(根吐) ,部份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人员,他们 都会告诉那些协助者或长者指声称,只可以租机形式,或不可以买机,又称如果买机后,保养会有 问题. 本会认为那一些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人员,明显地对政策理解不足,浪费公帑及折腾长者 (情况以观塘区的保障办事处较为严重) ;

本会曾向其中一间提供「平安钟」服务的机构「长者安居 服务协会」求证,该会明确指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助的长者,以一次过付款买机形式, 是永久保用的.再者,如果以租机形式使用「平安钟」服务,那位长者须每月付款每月缴交

100 元月 费) ,那麽间接地每月都要麻烦长者去付款.同时,如果那位使用「平安钟」服务的长者,他个人以 租机形式使用「平安钟」服务超过

25 个月的话,社会福利署每月资助的金钱,不是还要比买机还要 高吗?这不是浪费大家的公帑吗? 如果不是浪费公帑,难道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人员质疑,那些 申请平安钟服务的长者寿命不超过

25 个月吗? 任何人都会希望所有长者都能够长命百岁,故此,为了有效地善用政府资源,本会建议社会福利署 保障办事处,在处理每位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助的长者申请使用「平安钟」的时候,都能 够效法房屋署那样,全部以买机方式处理. 4. 长者亳无尊严地殓葬 现时社会福利署向已身故高龄受助人的家庭,提供的最高殓葬津贴金额为$10,310 元;

实际上是无法 解决先人殓葬的问题,往往在取得殓葬津贴后,后人都要支付部份的费用,才可以选择以火葬方式 及无宗教仪式的情况下,解决殓葬问题.本会过去曾收到很多长者或先人家属向我们反映,希望老 伴的殓葬,能够在殡仪馆设灵、土葬形式处理、或及希望替老伴做一些宗教仪式才入土为安.可惜 现时社会福利署的殓葬津贴,根本无法满足他们这卑微的要求,甚至漠视先人宗教的需要.

4 为了考虑到长者或后人的意愿;

及尊重其宗教,本会建议社会福利署应考虑提高殓葬津贴金额,令 后人可替其先人,安排宗教仪式及土葬仪式,令先人可以有尊严地及尊重其宗教的情况下离开.一 般而言,现时火葬收费最少为$20,000 元,而土葬则为$30,000 元. 5. 院舍资助不足,长者间接被虐 现时在安老院舍居住的长者,大部份都是依靠综援来缴交院舍费用的.可惜,由於现时资助的安老 院舍只是占少部份.本港大部份安老院都是私营的,而收费都是较资助安老院的收费为高.往往入 住私营安老院,领取综援的长者,每当长者多用尿片或多服营养食品等,他们或其家人每月都要补 贴院舍内的生活费,更甚者,有长者欠院舍钱;

或家人向外借钱给院舍,这些情况,各大传媒亦经 常见到,情况亦非冰山一角.当中更有个案,由於资源不足,院舍间接虐待了长者(如一日只可换 一次尿片或以报纸当尿片用) . 本会建议在入住安老院舍的长者方面,社会福利署亦尽量了解其院舍上的收费需要.对被迫(申请入 住资助安老院须轮侯

3 年或以上)入住私人安老院舍的长者,应相应增加拨款,使其生活得以改善. 6. 制度欠缺弹性及职员态度官僚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其中功用是照顾长者的基本生活需要.本会亦相信计划的原意亦是这 样.可惜,历史告诉我们,在执行政策的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的部份前线人员,往往在处理个案 的时候,都过份官僚及欠缺灵活的弹性,间接令到受助的长者折腾得死去活来;

就以过去的一个月 为例,本会其中处理部份综援受助长者的求助个案,求助人因为意外(被打荷包)、不幸(被人入屋行劫) 或其他特殊情况,综援受助人须紧急支援.可惜,每当这些长者向保障部办事处人员反映及求助的 时候,这些人员明确告诉求助人,保障财物是自已的责任,无法紧急作出援助,即使区议员及社工 介入,亦是无异.亦由於他们这些长者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受助人,所以其他的紧急基 金亦不接受他们申请.其中两宗在观塘区发生的个案,直到被传媒曝光及介入后,求助人才突然社 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职员收到通知,获批准发放即时援助.长者才不致饿死.而整个过程香港有三 间报馆记者亲眼目睹.这真的有如都神话.而该个案亦同样是发生在观塘区的保障办事处内 另外,本会亦收到很多长者或其家人反映,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的人员态度令到受助的长者感到 不舒服.本会同工亦曾与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沟通,根家艏吐挤⒕醪糠荼U喜咳嗽碧仁 嚣张及漠视求助人的需要.情况以观塘区的秀茂坪保障办事处、北沙田保障办事处、东葵涌保障办 事处为甚. 本会认为当有一些特殊个案的时候,社会福利署保障办事处人员,应以人为本,弹性处理.否则, 那个表面上完善的保障制度,可能因一些执行人员而弄至蒙羞;

再者,本会亦希望前线的保障部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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