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07-06
1 Colour Life Services Group Co.

, Limited 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78) 审核委员会 权责围 1. 成员 1.1 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须由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立,且须由最少三 名成员组成. 1.2 成员须全部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当中过半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最少一名具备 合适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1.3 审核委员会之主席须由董事会委任,并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4 倘审核委员会亦包括非执行董事,则属本公司现有核数事务所前合夥人於(a)不再为该 事务所合夥人之日;

或(b)不再於该事务所享有任何财务利益之日(以日期较后者为 准)起计一年期间内不得出任审核委员会成员. 1.5 审核委员会成员的委任年期由董事会於委任时决定. 2. 秘书 2.1 审核委员会之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 2.2 审核委员会可不时委任其他任何具备合适资格及经验之人士为审核委员会之秘书. 3. 会议 3.1 审核委员会每年最少须举行两次会议.本公司之外聘核数师如认为有需要,可要求举 行会议. 3.2 任何会议之通知最少须於该会议举行前

14 天作出,除非审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豁免该通知.不论所作出之通知期,成员出席会议将被视为成员豁免所需之通知期. 倘续会於少於

14 天内举行,则任何续会毋须作出通知.

2 3.3 审核委员会会议所需之法定人数为任何两名成员,其中一名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 事. 3.4 会议可以亲身出席、采用电话或视像会议之方式举行.成员可透过会议电话或类似通 讯设备(所有参与会议之人士均能够透过该设备聆对方)参与会议. 3.5 审核委员会之决议案须以过半数票数通过. 3.6 由审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书面签署之决议案亦为有效,犹如其已於审核委员会正式召开 及举行之会议上获通过一样. 3.7 审核委员会的完整会议纪录应由正式委任的会议秘书保存.会议纪录之草稿及最终定 稿应在会议结束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发送委员会全体成员,初稿供成员表达意见,最终 稿作其纪录之用. 4. 出席会议 4.1 本公司之核数师与审核委员会每年最少将举行

2 次并无任何执行董事(获审核委员会 邀请者除外)出席之会议. 4.2 在审核委员会之邀请下,下列人士可出席会议:(i)内部审计主管或(如其缺席)内部 审计代表;

(ii)高级财务经理(或担任同一职位之人士);

及(iii)其他董事会成员. 4.3 仅审核委员会之成员有权於会议上投票. 5. 股东周年大会 5.1 审核委员会之主席或(如其缺席)审核委员会之另一名成员(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 事)须出席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股东就审核委员会之活动及彼等之责任作 出之提问. 6. 责任及权力 审核委员会之责任为检讨及监管本公司之财务申报p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协助 董事会履行其审计职责.审核委员会具有下列责任及权力: 6.1 与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之关系 6.1.1 主要负责就外聘核数师之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聘核数师 之薪酬及聘用条款,及处理任何有关该外聘核数师辞任或辞退该外聘核数师之问题;

6.1.2 按适用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是否独立客观及核数程序是否有效,并应於核数工 作开始前先与外聘核数师讨论核数性质及及有关申报责任;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