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9-10
张家港市新能源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委托单位: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二O一九年四月 张家港市新能源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目录1.

规划概述

1 1.1 规划背景.1 1.2 规划主要内容

1 2. 区域环境及开发现状

5 2.1 开发现状.5 2.2 区域环境质量

5 2.3 主要环境问题

6 2.4 制约因素.7 3.规划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

8 3.1 规划协调性分析

8 3.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9 3.3 污染源强预测

10 3.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 3.5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14 4.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16 4.1 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

16 4.2 规划优化发展建议

18 5.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21 6. 清单式环境管理对策建议

22 6.1 生态空间清单

22 6.2 环境质量底线清单

22 6.3 资源利用上线清单

23 6.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4 6.5 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建议

24 7. 结论

27 张家港市新能源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1 1. 规划概述 1.1 规划背景 张家港市位于中国东部,长江下游南岸,是江苏省苏州市所管辖的县级市.多年全国百强 县(市)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指数排名前三,是江苏省首批全面小康达标的县(市)之一. 张家港市新能源产业基地位于张家港市西北部, 于2018 年10 月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 成立(张政复〔2018〕112 号) ,四至范围为东至港城大道,西至杨新公路,南至彩虹路,北 至科技路,面积 3.38km2 .园区于

2018 年12 月启动《张家港市新能源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 划》 . 1.2 规划主要内容 1.2.1 规划范围 张家港市新能源产业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 3.38km2 ,规划范围东至港城大道,西至杨新公 路,南至彩虹路,北至科技路. 1.2.2 功能定位 制造业为主的创新型新能源产业基地. 1.2.3 用地规划 园区规划用地面积 338.14hm2 , 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319.74hm2 , 占总用地的 94.56%. 规划用地平衡表见表 1.2-1. 表1.2-1 园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hm2 ) 占建设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0.49 0.15 B1 B11 商业用地 0.49 0.15 M 工业用地 259.23 81.08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33.89 10.60 S1 城市道路用地 28.73 8.99 张家港市新能源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 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hm2 ) 占建设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S3 交通枢纽用地 4.86 1.52 S4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0.30 0.09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6.13 8.17 G1 公园绿地 26.13 8.17 城市建设用地 319.74

100 H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1.88 H21 铁路用地 1.88 非建设用地 16.52 E E1 水域 16.52 规划总用地 338.14 1.2.4 园区布局及产业定位 根据新能源基地产业未来发展方向,本轮规划将园区空间划分为

3 个片区.包括:整车制 造片区、零部件制造片区、新能源产业发展预留片区.园区各片区及规划主导产业类型详见表 1.2-2. 表1.2-2 园区各片区规划主导产业类型 序号 工业发展区名称 位置 主导产业 面积(hm2 )

1 整车制造片区 园区东南部,国泰北路 东侧 汽车整车 118.71

2 零部件制造片区 园区西南部,国泰北路 西侧 汽车零部件 59.81

3 新能源产业发展 预留片区 园区北部,规划的科技 路及光束路之间 新能源产业 80.71 1.2.5 基础设施规划 1.2.5.1 交通规划 ⑴对外交通 铁路规划:规划一条张家港货运铁路专线的支线,沿杨新公路南北向穿过片区.并于杨新 路东侧、光束路与彩虹路之间设置一处货运站点. 公路规划:对外道路包括杨新公路、港城大道与国泰北路. ⑵城市道路 道路采用 方格网 的网络结构,城市道路等级分为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 张家港市新能源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3 主干路有杨新公路、港城大道、国泰北路,形成三纵的主干路格局.次干路包括科技路和彩虹 路,形成两横的次干路布局.支路包括光束路等. 1.2.5.2 给水规划 新能源基地规划期末用水量约为 1.54 万立方米/日. 张家港市实施区域一体化供水系统, 园区内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全部由第二水厂、第三水厂、第四水厂联合供给.第

二、

三、四水 厂供水规模分别为

5、

20、40 万m3 /d. 管网规划:保留国泰北路、彩虹路已建的给水主干管,管径为 DN600 毫米;

规划改建杨 新公路给水管, 管径为 DN1200 毫米, 沿其他道路新建给水管道, 管径 DN300~DN600 毫米, 完善配水环网,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 1.2.5.3 排水规划 园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道一般按自由出流设计,通向河道的雨水干管,在管顶低于 常水位时,确定管径时应考虑河水顶托影响. . 污水集中至张家港晨丰污水厂处理,达标排放.规划在彩虹路与国泰北路交叉口西南侧设 置一座污水提升泵站,平均日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占地400平方米. 管网规划:改建彩虹路、国泰北路已建污水管道,管径 DN600 毫米;

结合用地布局,沿 国泰北路、港城大道及其他新建道路增设污水管道,管径 DN400 毫米,完善区域污水管网系 统. 1.2.5.4 燃气规划 天然气气源以 西气东输 天然气、江苏省LNG 工程和 川气东送 工程为主,形成三个气 源供气的格局. 规划范围内不再建设高中压调压站和门站等燃气设施.中低压调压主要采用楼 栋调压为主的方式, 楼栋调压站可结合建筑或绿地设置楼栋调压箱,中压管道接入楼栋调压箱 并调节至低压后对各建筑供气. 燃气管网保留现状位于国泰北路及港城大道的中压燃气管道;

新建中压管道主要位于彩虹 路,管径 De200~De315 毫米.中压燃气管道全部沿市政道路敷设,中压燃气管道主要敷设在 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 张家港市新能源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4 1.2.6 环境保护规划 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水环境: 河道水质逐步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工业集中区域为3 类声环境功能区,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及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为4a 类声环境功能区,城际铁路两侧区域为4b 类声环境功能区. 各声环境功能区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规定的限值控制噪声. 1.2.7 规划在本次环评指导下的调整和完善 在规划环评编制过程中, 环评单位与规划编制单位持续保持沟通,并及时将评价成果反馈 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环评指导下,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规划中补充环境保护规划的 内容及相关控制指标要求. 张家港市新能源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5 2. 区域环境及开发现状 2.1 开发现状 新能源基地内村庄布局较为分散,大部分为农田,现状整体开发量较小.现状非建设用地 262.14 hm2 ,占总用地的 77.53%,建设用地 106.67 hm2 ,占总用地的 31.55%. 建设用地以村庄建设用地和城市道路用地为主,分别占建设用地的 32.40%和26.58%;

防 护绿地面积为 2.32hm2 ,主要是新张扬公路和彩虹路等道路的防护林带,防护绿地占建设用地 的2.17%.现状工业用地面积 10.77 hm2 ,共有金属制品、装备制造、纺织服装企业

8 家,不 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正在逐步实施搬迁. 2.2 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根据

2017 年张家港市监测站、城北小学监测站及本次现状补充监测的监测结果,评价范 围内的基本污染物 SO2 年平均浓度、98 百分位日平均浓度和 CO 的95 百分位日平均浓度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二级标准,NO

2、PM

10、PM2.

5、O3 各平均时段均不达 标.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氯化氢、甲苯、二甲苯、VOCs、硫酸雾、乙酸丁酯均能满足相关 标准要求. 张家港市监测站、城北小学监测站大气例行监测数据表明:2013-2017 年,除PM

10、PM2.5 指标超标、NO2 不稳定达标外,SO

2、臭氧、CO 年均值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总体来说,近年来张家港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仍不能完 全达到环境质量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根据

2017 年例行监测数据,朝东圩港人民桥、南新大桥断面 DO、COD、高锰酸盐指数、 NH3-N 均能达到Ⅲ类标准要求.南横套河、一干河、二干河监测因子为 DO、COD、BOD

5、 高锰酸盐指数、NH3-N、TN、TP、石油类、挥发酚、总汞、氟化物、总砷、阴离子表面活性 剂, 监测结果表明除二干河氨氮、 总磷和溶解氧

3 项指标, 以及一干河氨氮和溶解氧

2 项指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外, 其余监测因子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本次现状补充监测结果表明评 张家港市新能源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6 价范围内各河流各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相应水质 标准的要求. 根据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 2013-2017 年监测数据,对园区内及周边主要河流一干河、二干 河、横套河、朝东圩港各断面主要水质指标进行了统计分析,选择 COD、BOD

5、高锰酸盐指 数、NH3-N、TP、石油类、挥发酚、总汞计算各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2013 年~2017 年各 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基本呈逐渐减小趋势,地表水水质总体有所好转,基本能达到相应水质 目标. (3)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对照《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各类功能区标准值可见, 各类功能区的噪声测点均能达标.因此,新能源基地的声环境功能区状况良好. (4)地下水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部分点位硫酸盐、氯化物、砷、铁、锰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其余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 (5)土壤 监测结果表明:园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各项指标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筛选值要求. (6)底泥 监测结果表明:园区周边底泥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各项指标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 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表1风险筛选值要求. 2.3 主要环境问题 (1)区域水环境敏感及水环境承载力成为规划实施的重要制约 新能源基地周边区域水网密布,位于太湖三级级保护区,选址水环境敏感, 《江苏省太湖 水污染防治条例》对太湖流域的开发建设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地表水例行监测结果表明,周 边区域地表水氨氮、 溶解氧和总磷浓度存在超标,区域水环境承载力为规划实施的重要制约因 素. (2)开发强度、建设规模的增加,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之间存在矛盾 现状监测及大气自动监测站历年数据表明,近年来张家港市大气环境质量虽有所改善,但 仍不能够完全达到环境质量要求. 本轮规划后工业用地增加,会导致新能源基地污染物排放量 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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