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07-05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 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 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 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 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 第五条 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制品储藏地或者依 法查封扣押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作品登记证书、著作权合同登 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以及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订购、现场交 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可以作为证据.

二、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及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之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 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 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 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 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 违法所得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相关司法解释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二) 》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意见》 版权所有 翻印必究 《西安交通大学

845 经济学历年考研真题》 电话 4008-113-567 QQ

4008113567 4/21 历年考研真题试卷 西安交通大学

2007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经济学 科目编号:845 (注:所有答案必须写在专用答题纸上,写在本试题纸上和其他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4 分,共24 分)

1、范围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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