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05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商丘市梁园区

2018 年大棚户区张柿园、董井、乔新庄城中村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商丘市梁安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振宇 联系人 徐权 通讯地址 商丘市梁园区果园路

66 号 联系电话

13598303357 传真 - 邮政编码

476000 建设地点 商丘市梁园区高铁新城范围内,平原路以东,蓝光路以西,滨河南路 以南, 生态大道以北, 商丘市梁园区田园社区控规性详细规划 A-

01、 A-02 地块内.

立项审批 部门 商丘市梁园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梁发改投资[2018]12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房地产业(K701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99594.638 绿化面积 (平方米) 73228.56 总投资 (万元) 237764.43 环保投资(万元)

100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42%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21.06

1、任务由来 商丘市梁安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 237764.43 万元, 于商丘市梁园区高铁新城 范围内,平原路以东,蓝光路以西,滨河南路以南,生态大道以北,商丘市梁园区田 园社区控规性详细规划 A-

01、 A-02 地块内建设商丘市梁园区

2018 年大棚户区张柿园、 董井、乔新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该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 国家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 相关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中"三十

六、房地产"中的"106 房地产开发" 规定,"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建

2 筑项目建筑面积 636765.38m2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商丘市梁安保障房开发有限公 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 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商丘市梁安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商丘市梁园区

2018 年大棚 户区张柿园、董井、乔新庄城中村改造项目.

3、编制依据 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10 月29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9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3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8月28 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7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1月1日);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国家主席令第

77 号,

2007 年10 月28 日) ;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9月1日);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10 月1日);

(14)《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7 年5月1日);

(15)《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 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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