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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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委发〔2018〕28 号40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

40 条意见》 已经市委、 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 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8 年5月15 日-2-40 为推动创新创业人才集聚, 助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 业培育壮大,打造浙南人才高地,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 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的通知》 (中发 〔2016〕

9 号) 、 《省委、 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创 新的意见》(浙委发〔2016〕14 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 〈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的通知》(浙委发〔2017〕42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提出如下意 见.

一、加强创新人才团队建设 1.加强顶尖人才招揽.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中 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 A 类人才,经认 定给予

500 万元个人奖励.对全职引进 A 类人才的用人单位, 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研发投入 1:1 比例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 研发投入从人才引进日起算,由税务部门认定.对取得国际国家 级重大项目的,通过 一事一议 确定支持额度. 2.加快高端人才集聚.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国 家 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 等B类人才、省 千人计划 万 人计划 等C类人才,经认定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个人 奖励(其中短期项目个人奖励额度减半;

对省特级教师,从市外 新全职引进的给予

50 万元安家补贴,自主申报入选的按年度考 -

3 - 核奖的形式发放奖励).企业每新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

1 名B类、C 类科技创新类人才,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 1:1 比例分 别给予

500 万元、300 万元奖励.研发投入从人才引进日起算, 由税务部门认定. 3.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育.更大力度实施市 海外精英引进 计划 ,给予创新长期项目、创业项目、短期项目入选者

30 万元、30 万元、15 万元个人奖励,给予海外工程师、海外专家智 力项目引进单位

10 万元、5 万元引才奖励,对获省海外工程师 和国家级省级海外专家智力项目的,按上级奖励 1:1 额度给予用 人单位配套奖励.实施市 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分杰出 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类,分别给予

50 万元、15 万元-40 万元、15 万元-40 万元特殊支持,分3年拨付. 4.助推紧缺人才招引.实施市 新动能工程师引进计划 , 鼓励企业从市外引进从事过工程、技术、研发、设计等工作的工 程师、程序员和工业设计师等,经认定后,按正高级工程师每人

20 万元、副高级工程师每人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分2年发放.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落户政策,本科以上学历和应届大 专毕业生允许先落户后择业,初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 业资格的人才就业即可落户. 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以 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 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就业创业, 按照 《温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 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7〕70 号)等有关文件兑现奖励补 -

4 - 贴. 5.深化企业家人才培育.开展 温商名家 科技温商 青蓝接力 行动,重点从 隐形冠军 培育企业负责人、科技 型中小企业负责人和 创二代 中择优培养一批新时代青年企业 家,给予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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