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05
1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受让杭州良运节能环保设备 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受让杭州良运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工锅" )因业 务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 71,217,489.

66 元按照良运公司评估价格受让杭州起 重机械有限公司持有的良运公司 100%的股权.由于杭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是公 司控股股东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故董事会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夏鑫先生依照有关规定, 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 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受让杭州良运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00%的股 权.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沈田丰、费忠新、王林翔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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