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07-05

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 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 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 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 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进行现场 调查;

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 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评估报告 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 条件、特别事项说明、使用限制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拟增资的 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2页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Qingdao Tianhe Assets Appraisal Co.,Ltd 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拟增资的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青天评报字[2013 第QDV1047 号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 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 评估目的: 为满足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拟增资赣州通诚稀土 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需要,对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增资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的股东全部权益,即该公司 100%股权;

评估范围为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 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三、 价值类型:本次评估选择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四、 评估基准日:2013 年5月31 日.

五、 评估方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

六、 评估结论: 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资产账面净值418,912,162.09 元,负债账面价值 308,146,335.01 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110,765,827.08 元. 调整后,资产账面净值417,872,514.52 元,负债账面价值309,689,563.41 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108,182,951.11 元. 评估后,资产评估值 418,509,310.56 元,负债评估值 309,689,563.41 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拟增资的 赣州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3页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Qingdao Tianhe Assets Appraisal Co.,Ltd 元,净资产评估值 108,819,747.15 元. 评估后净资产比调整后帐面净资产增加了 636,796.04 元,增值率为 0.59%. 因此,按股权比例及上述净资产评估值计算,采用成本法评估后,赣州 通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100%股权)在本次评估基准日

2013 年5月31 日的市场价值为 108,819,747.15 元. 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可能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七、 本评估报告的有效使用期:本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为一年,自评 估基准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