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05
关于《石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合瑶环审字[2019]023 号 合肥南泰石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石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 收悉.

经现场勘察、资料审核、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该项目位于瑶海区裕溪路

959 号安徽红旗石材市场 B 区5号,系 租赁安徽红旗石材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厂房,东侧为新诺石业,南 侧为新辉石材和福星石材,西侧为绅达石业,北侧为昌发石材和金星 石业.项目主要对购进的半成品石材进行切割、开槽、倒角、打孔、 仿形、磨边等,包括办公区、原材料区、加工区、成品区等,占地面 积约

734 m2 ,总投资

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5 万元,建成后年加 工石材约

377 m3 (980 t) .无锅炉、食堂、宿舍等. 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中所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如遇规划调整或 政府收储,该项目须无条件服从.

二、 为确保项目周边环境质量, 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须做到: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加工废水和保洁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 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沉淀池需依据生产工艺规范建设,确保达到沉 淀效果.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 到小仓房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小仓房污水处 理厂处理,达标排放.该项目只能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

2、采取措施防治废气污染.生产加工须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禁止 露天加工.切割、开槽、倒角、打孔、仿形、粗磨等工序采用湿法加 工,石粉随水流进入循环沉淀池.干法加工须在密闭房内进行,按照 规范及要求安装湿式除尘设施,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

15 米高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选购低噪声生产设备,在安装过 程中设置减震基座,采用隔声材料及消声、吸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 治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理应遵循分类收集、资源再生利用的原则,由专人 负责.废边角料及沉淀池沉渣等由专门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置;

如产 生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环境保护设施建 设纳入施工合同.建成投入使用前,须依据环保有关规定自主进行环 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验收报告公示期满 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陆《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平台》填报相关真实、准确、完整信息,填报信息后

10 日内,将验收 报告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瑶海区环境保护局.

四、环评执行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南淝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Ⅳ 类标准;

环境空气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

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2类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小仓房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接管要求中未作规定 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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