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9-07-05
2016 年度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 法》 、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预〔2011〕285 号)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 管理的意见》 (湘政发〔2012〕33 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 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长财绩〔2017〕5 号)等 文件精神,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

2017 年5月至

6 月对长沙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质监局)综合办公楼运行维护费、 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经费和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建设与运行专项 实施了绩效评价.

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从预算决策与执行、预算监督、项目决策、项目资金使用、财务 及项目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项 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情况

2017 年5月至

6 月,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质监局

2016 年度综合 办公楼运行维护费

260 万元、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经费

220 万 元和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建设与运行专项

150 万元进行了现场绩效 评价.本次评价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组实施了资料审阅、账务核

1 实、抽查支付记录、询问、分析计算等必要的现场评价程序,对 专项经费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实.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综合办公楼的正常运行;

提升全市工业产品质量;

提 升在用电梯安全保障能力、保障群众安全乘梯,根据《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 《关于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指 导意见》等文件要求,长沙市财政局下达了《关于

2016 年部门预 算的批复》 (长财预字〔2016〕4 号) ,将综合办公楼运行维护费、 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经费和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建设与运行专项 经费纳入了年度预算,由质监局负责组织并实施.

(一) 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 年财政重点 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长财绩〔2017〕5 号)中2017 年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对象表,质监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金额为

630 万元,分 别为:综合办公楼运行维护费

260 万、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经 费220 万和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建设与运行专项

150 万元.

1、综合办公楼运行维护费是为确保综合办公楼水、电、气正 常供应,物业管理、维修保养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的开展,保证 办公楼正常运行而设立的专项.主要包括综合办公楼的日常维护 运行费用、水电气费用、维修维护费用等.

2、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经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

2 法》(总局令第

133 号)以及《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 (湖 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的规定,为加强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 的监督检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设立的专项.主要用于重点工业产品质量 监督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检测费、专题宣传及专项检查费用、培训 费等.

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建设与运行专项是依据《关于推进电梯 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质检特〔2014〕433 号) , 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提高电梯困人应急救援能力而设立的专项. 主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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