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5 |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9,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4 年9月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非流通股股东拟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
3500 万股,每10 股流通股将获得 3.5 股对价安排.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 年12 月28 日,公司召开了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 年1月13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 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 诺的履行情况
1 安徽蚌埠涂山 制药厂
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者转让;
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12 个月内不超过 5%,24 个月内不超过 10%.
2、如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河南省龙浩实业有 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2,880 万股股份不能过户至深圳市创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 或者出现其他情况导致该部分股东无 法执行相应对价安排, 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同意对该部分股 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在代为垫付的情况下,该部 分股东所持股份( 无论该等股份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如上 市流通, 应当向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偿还代为垫付的款 项,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 承诺事项 严格履行
2 深圳市创新投 资 集团有限公司 无无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4 年9月1日.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9,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 名称 持有限售股 份数( 股)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 股)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占 限售股份总 数的比例 ( %)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占无限 售股份总数的 比例( %)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占 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 冻结的 股份数 量( 股)
1 深圳市创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0 13,000,000 29.35% 4.85% 4.16%
2 安徽蚌埠涂山制 药厂 6,300,000 6,300,000 14.22% 2.35% 2.02% 合计19,300,000 19,300,000 43.57% 7.21% 6.18%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21,632,030 6.93% 6,300,000 15,332,030 4.91%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22,664,000 7.26% 13,000,000 9,664,000 3.1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44,296,030 14.19% 19,300,000 24,996,030 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