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04 |
2018 年8月或之后发出并盖有校印的在学证明书 (例如s Enrolment letter, Testimonial, Certificate of Enrolment) ;
2. 附有注册状况的有效学生证副本(只限中国内地及台湾地区院校) ;
3. 就读院校的个人学生系统内资料页面的截图. 上述文件内容应包括个人身份资料、就读院校、修读课程、修读年期、文件 发出日期等资料,并显示 2018/2019 学年的注册状况.在学证明本,可浏 览shttps://aeees.gaes.gov.mo/pdf/SOEC_ZH.pdf 12. 所有登记人都需要提交在学证明文件吗? 不是.以下两类学生可豁免提交在学证明文件: 1. 就读於本地高校的学生,或在外地就读并领有本澳公共实体津贴资助(如 奖学金、助学金及贷学金)的学生,倘按照登记人填报的公共实体名称或 3/4 资助类别等资料向相关公共实体进行核实后,仍无法确认登记人的资料时, 登记人须提供或上载在学证明文件以供审批;
2. 就读於获特区政府许可,外地高等教育机构与本澳机构合办并於澳门运作 课程的学生(超出课程核准正常修读年期的学生除外).其他登记人则需要 提交在学证明文件. 13. 如果是於外地就读并领有"持续进修发展计划"及"利息补助贷款计划"这 两项由教育暨青年局实施的资助,是否可以豁免提交在学证明文件? 不可以.因为这两项计划并不列作为豁免提交在学证明文件的情况,所以登 记人必须提交在学证明文件. 14. 可否提交在学证明文件影印本? 可以. 15. 可否委托他人代交登记表及有关文件? 可以. 16. 登记后,如未能即时上载在学证明文件,可否候补提交? 可以.登记人可於登记期限内上载有关文件,或可亲临、委托他人於登记期 限内提交至高教局下设的大学生中心 (澳门荷兰园大马路 68-B 号华昌大厦地 下B座,即卢廉若公园巴士站对面) 、高教局接待处(罗理基博士大马路 614A-640 号龙成大厦七楼) 、澳门黑沙环新街
52 号的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北区 市民服务中心、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
127 号嘉翠丽大厦 B 座地下北区市民 服务中心-台山分站 、 澳门沙梨头新街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
2 座地下 G 铺及 H 铺北区市民服务中心-筷子基分站、澳门三盏灯
5 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
3 楼 的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
4 楼中区市民服 务中心-下环分站 、 胱泻谇沤制矫裥麓 75K 号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及路环蝴 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索取 登记表及递交文件. 17. 登记后,可否自行在登记网页内更改资料? 可以,在高教局未审批有关个案前,登记人可凭身份证编号及登入密码在登 记网页内修改资料. 关於津贴结果查询、发放金额、时间及方式 18. 登记后,如何查询结果? 登记人可凭身份证编号及登入密码於津贴登记网页(https://aeees.gaes.gov.mo) 查询,或透过语音热线(+853-28571111)向本局工作人员查询.同时,高教 4/4 局亦会以电邮及流动电话短讯通知登记人有关津贴的发放状况;
因此,登记 人应定时查阅电邮,并确保其流动电话是有效开通,以防遗漏知悉登记结果 及发放状况的讯息. 19. 津贴金额是多少? 2018/2019 学年的津贴金额为澳门币 3,300 元. 20. 有关津贴何时发放? 有关津贴将於登记期结束后
60 天内透过银行转帐或由高等教育基金发出支 票的方式发放. 21. 可否以外币帐户或澳门以外地区开设的银行帐户领取 "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 贴"? 可以.但高教局建议登记人提交本地银行帐户,以便能更快地收取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