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07-04
( (主 主表 表) ) 可 可疑 疑交 交? ?报 报告 告 根 7/2006 号?政法规第

7 条,举报实体应在可疑交?活动进?后?个工作日内将该活动通知?融情报 办公室.

此外,该?政法规第

9 条订明???举报义务将构成?政违法?为,并会被予以处罚. 在填写此份可疑交?报告时,敬请 贵机构: ? 为可疑交?提供一个清晰及准确的描述,填报所有获悉资?. ? 详述此交?被视为?常、可疑之原因. ? 提供附件以助解释此份可疑交?报告. ? 请指出此可疑交?为首次举报个案或与其他已报告交?有关?. ? 请以大阶正写填写此报告. ? 请於填写此可疑交?报告时?考本页的解释?明. ? 报告填妥后请送交予?融情报办公室 地址:澳门苏亚?斯博士大马? 307-323 号中国银?大厦

22 ?A,B,C 座

电话:2852

3666 (此项由?融情报办公室填写) 举报实体编号: 举报卷宗编号: 1. 举报日期序号: ?/月/日//No2. 举报交??别: (请以9选择) a. 首次举报 (被举报个人或机构过去是否曾被举报? 是否) b. 举报修正 (1) 部份修正 (2) 取代前举报 (3) 撤销前举报 c. 举报补充 前举报卷宗编号:摘要: 整份可疑交?报告递交文件 页?:总共 页 包括主表

4 页 副表 A 页 副表 B 页 附件 页 其他文件 页 项目 解释?明 1. 举报日期序号包含递交举报日期及当天内所举报个案之顺序编号,如2006/11/01 N o

3 即2006 ?11 月1日当天所递交之第

3 份举报,此?考序号只作暂时性?别之用;

?融情报办公室将为每宗举报编 定一个举报卷宗编号,并会书面通知举报机构,日后凡?正或补充资?须注明举报卷宗编号. 2a. 首次举报泛指对某可疑交?作出第一次举报,而每一举报须以个别交?计算,如该个人/机构已涉及一 个已被举报之个案,其新发现之交?须以首次举报处?,但应於摘要提供该被举报个人/机构之首宗举 报卷宗编号. 2b. 举报修正指就一个已举报之可疑交??改资?,请注明前举报卷宗编号.修正种?包括(1)部份修正、 (2)取代前举报或(3)撤销前举报,请於 2b 项选择合适编号.如属部份修正,只须於需要修正部份填 写;

取代前举报为当有重大修改时须重新填写举报,而举报卷宗编号将维持?变;

如属撤销前举报, 请於摘要注明原因. 2c. 举报补充指就一个已举报之可疑交?提供补充性资?,如提供新增资?或为该已举报交?提供?多可 疑个人/机构,如举报一个已被举报之个人/机构的其他交?等,须於首次举报部份填写(?第 2a 项). 6. 监管机构为有权限监管举报机构活动之公共部门或专业实体,举报机构应选择其所适用之监管机构. 9. 进?可疑交?之个人/机构应被细分为个人或法人企业/团体,法人企业为商业实体如独资经营者 / 合夥公司 / 公司等,团体则一般为达到某种非商业目的而设?. 注: 请保存此文件及以下文件之复印本为期

5 ?: ? 所有附加文件,包括由举报机构所作口?或笔?之报告. ? 任何其他人士对此报告所提供之解释,并请指明该名人士身份及有关解释之日期. ( (主 主表 表) ) 第一部份-举报机构资?3. 姓名或公司名称(中文) (外文): 4. 详细地址(中文) (外文): 5. 业务性质(请填上适用代码): 6. 监管机构: (请选择并於格内填上代号) 1) 澳门?融管?局 2) 经济局 3) 博彩监察协调局 4) 财政局 5) 法务局 6) 澳门贸?投资促进局 7) 澳门?师公会 8) 法?代办纪?权限独?委员会 99) 其他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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