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7-04

1 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合作期限

17 年,其中包括

2 年建设期及

15 年特许经营期 4.投标人参与投标应充分考虑到合作期内的业务运作中的风险等因素,并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员,中标 后除招标人另有规定外,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向招标人收取中标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项目类型:服务类 6.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 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五华绿色能源科技中心项目拟建于河东工业园区, 总规划用地

60 亩, 其中五华绿色能源科技中心项目 地标光热塔区域占地面积

50 亩.建设 600kw 塔式光热集热供热制冷系统,定日镜总面积

10000 平方米, 光热塔拟建高度 107.1 米;

建设 500kw 光伏发电系统、20MW 熔盐储能系统,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以及

1 座科 技文化展览馆.本项目合作期限

17 年,其中包括

2 年建设期及

15 年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投资

30216 万元,资金来自于社会资本方资金和五华县人民政府,在建设期间,双方共同出资

5000 万元成立项目公司.其中社会投资人出资 24172.8 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金

4000 万元),占总投 资的 80%,五华县人民政府出资 6043.2 万元(含项目注册资金

1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0%.

(二)合作模式及内容 本项目拟采用 PPP 模式进行融资建设, 经过对本项目 PPP 合作模式进行了综合比选分析,拟推荐采 用BOT 合作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之后将项目设施 无偿移交给公共单位方.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十五年的特许维护权(不含建设期),由项目公司负责整个项 目设施的运营维护.由于在运营期间内,经营项目的利润无法满足社会投资人的收益要求,所以政府提 供一定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于项目公司.特许运营期结束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公共单位方后,项目公司 解散,社会投资人完全退出本项目,公共单位方获得项目设施.

(三)政府提供条件 五华县绿色能源科技中心建设(PPP)项目 广东睿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DWHG-RXWX01124S

11 1.政府负责完成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勘察定界、批准供地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一系列用地审 批手续. 2.政府负责完成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土地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3.政府负责提供项目建设阶段相关审批、备案等工作的指导性帮助. 4.政府为本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5.政府为项目公司在建设施工时提供一些便利条件. 6.政府协助项目公司对项目的合法运营和规范维护,提供建设性的指导意见. 7.政府指定下属单位与社会投资人合作,参与项目建设.

(四)可行性缺口补助 在运营期间内,由于项目净利润无法满足社会投资人的收益要求,所以还需政府提供一定的补助于 项目公司,即本项目中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从运营期开始至运营结束. 1.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调整机制 在特许经营期内,基准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中税率、长期贷款基准利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等要素发生一定比例变化时,政府与投资人双方均可提出调整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为了保证投资者以 及业主的利益,在收益率和本金确定的情况下,投资变值就应该可相应确定,无收益性的项目就可通过 可行缺口补助和利息对投资变值进行调整. 2.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调整 在运营期间内,由于项目有净利润,但无法满足社会投资人的收益要求,所以本项目在计算可行性 缺口补助时,应分析项目收益情况,并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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