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04
中期票据跟踪评级报告 大公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公 )出 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 本报告 ) ,兹声明如下: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 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 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及 时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 资建议.

六、本报告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本期票据到期兑付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 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

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中期票据跟踪评级报告

3 跟踪评级说明 根据北京热力集团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的跟踪评级 安排,大公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了信息收 集和分析,并结合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得出跟踪评级结论. 发债主体 北京热力集团前身是

1958 年8月成立的北京市煤气热力公司,

2000 年4月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北京市热力公司有限 责任公司的批复》 (京政函【2000】8 号)组建为国有独资公司.截至

2012 年末,公司注册资金

75 亿元.2011 年末,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北京市国资委 ) 《关于北京能 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重组的 通知》 (京国资【2011】277 号) ,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决定将 北京热力集团划转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能 集团 ) .京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北京国有资本 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国管中心 )为京能集团出资人.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股权结构图见附件 1. 北京供热集团担负北京市城区市政供暖任务,主要业务板块包括 热力生产及销售、设备生产、工程施工及安装等,经营范围涉及:对 授权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

制造、销售蒸汽热水;

热水设备及附件 加工、制造、安装、调试;

市政热力工程设计;

热力管道和热机设备 的施工与安装等. 公司拥有全国最大的城市热网集中供热系统,截至

2012 年末,总 供热面积为 2.07 亿平方米, 热力站总数为 3,023 座, 管网 1,255 公里. 截至

2013 年3月末,公司控股子公司

38 家. 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

2012 年我国经济增速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未来经济结构将展开 进一步调整;

短期内经济增速仍有可能波动,长期来看则有望维持相 对平稳增长 经初步核算,

2012 年我国 GDP 同比增长 7.8%, 增速比上年下降 1.4 个百分点,其中进出口、工业企业利润等经济指标下降较为明显;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