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9-07-04
―1― 台环建〔2019〕9 号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100 吨DBN、675 吨磷酸西他列汀侧链、100 吨2,4-二氟苯腈、100 吨2,6-二氟苯腈、1270 吨对氟硝 基苯、400 吨DCFBB、3500 吨氟硅酸钾、2500 吨 氟硼酸钾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 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00 吨DBN、675 吨磷酸西他列汀 侧链、100 吨2,4-二氟苯腈、100 吨2,6-二氟苯腈、1270 吨对 氟硝基苯、400 吨DCFBB、3500 吨氟硅酸钾、2500 吨氟硼酸钾 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环评文件报批申请报 告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审查并依法公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2― 的规定,我局批复如下:

一、根据《环评报告书》 ,该项目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 地临海园区现有

一、二厂区内实施,总投资约

15000 万元,建 成后形成年产

100 吨DBN、675 吨磷酸西他列汀侧链、100 吨2,4-二氟苯腈、

100 吨2,6-二氟苯腈、

1270 吨对氟硝基苯、

400 吨DCFBB、3500 吨氟硅酸钾、2500 吨氟硼酸钾的生产能力,同 时淘汰现有西他列汀烯胺物、西他列汀侧链及 STG 项目.项目 建成后的生产工艺、设备清单等建设内容具体见环评文件.项 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采取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要求的污染 防治措施后可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我局原则 同意环评报告书结论,你公司需按照环评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 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要求 进行项目建设.

二、若建设单位在报批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隐瞒有关情 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批准文件;

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 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 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根据《环评报告书》 ,本项目实施后一厂区无需设置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二厂区须设置

188 米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你公司、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 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四、本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 ―3― 全厂废水排放量为 37.39 万吨/年.结合台州凯迪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提标改造,全厂主要污染物外环境达标排放量为化学需氧 量37.39 吨/年、氨氮 5.605 吨/年,二氧化硫 3.86 吨/年,氮氧 化物 37.76 吨/年(其中,一厂区:化学需氧量 12.47 吨/年,氨氮1.869 吨/年,二氧化硫 1.28 吨/年,氮氧化物 6.36 吨/年;

二 厂区: 化学需氧量 24.92 吨/年, 氨氮 3.736 吨/年, 二氧化硫 2.58 吨/年,氮氧化物 31.4 吨/年) .另VOCs 排放总量为 107.08 吨/ 年(一厂区为 19.12 吨/年,二厂区为 87.96 吨/年) .其他特征 污染因子排放总量须控制在本次项目环评报告指标内. 本次项目实施后,全厂新增的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氮 氧化物排放总量须按要求进行区域平衡调剂,在项目投产前取 得排污总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原企业核定总量 范围内, VOCs 排放量在原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