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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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年6月第期28 各位读者,大家好!今期《气体快讯》的专题会为大家介绍燃气车辆燃料系统维修工场识别标 志、《避免损坏气体喉管工作守则》(第二版)、石油气规格和品质的监察、石油气缸阴极保护系 统、对以石油气作为制冷剂(雪种)的规管,并报道2019年气体安全事项简介会.

此外,我们亦会 提供关於气体安全的 法律知识,以及2018年的气体相关事故及检控分类统计数字,供大家参考. The English and Chinese versions of the Gas Safety Bulletin may be viewed on the following website: https://www.emsd.gov.hk/tc/gas_safety/information_for_the_gas_trade/index.html 燃气车辆燃料系统维修工场识别标志 为使石油气车辆车主、司机、市民和从业员更容易 识别燃气车辆燃料系统维修工场,机电署於2015年8月 起向合规格的工场发出红色或蓝色识别标志(业界一般 称为红牌或蓝牌工场).所有获发识别标志的工场均设 有(i)测试石油气泄漏的探测器、(ii)石油气车辆喉管 驱气设备及(iii)足够的通风设备,并由获机电署批准的 「第六类胜任人士」进行维修及保养石油气车辆燃料系 统的工作. 「第六类胜任人士」证书及证明卡 同样地,为方便石油气车辆车主、司机、市民和从 业员识别燃气车辆燃料系统维修工场有否聘用「第六类 胜任人士」,机电署於2015年5月起向全港所有「第六 类胜任人士」发出为期三年的证书及证明卡. 为了进一步区分持证的「第六类胜任人士」是 否具备维修设有内置燃料泵的石油气车辆燃 料缸资格,机电署於2018年5月推出「金」、 「银」两类的证书及证明卡,有效期同样为三 年. 燃气车辆燃料系统 维修工场识别标志 燃气车辆燃料系统 维修工场识别标志 红色识别标志代表车辆维修工场设有获批准应具报气体装 置,可储存总标称容水量超过130公升的石油气(即可储 存多於一个石油气燃料缸);

蓝色识别标志代表车辆维修 工场不可储存总标称容水量超过130公升的石油气(即只 可储存一个石油气燃料缸).识别标志须展示於工场的当 眼位置. 持有金卡的「第六类胜任人士」具备资格进行维修设有内置燃 料泵的石油气车辆燃料缸的资格,而持有银卡的「第六类胜任 人士」则不可进行这项工作. 现时全港有超过2,800间不同类型的车辆 维修工场,当中约有140间提供石油气车辆 燃料系统的维修服务(即「燃气车辆燃料系 统维修工场」).机电工程署(机电署)由2015年起推出多项措施,以进一步提升维修 石油气车辆的燃气安全. 《气体快讯》的中英文版本可於以下网页浏览: 2019年6月2石油气车辆燃料缸保安封条系统 除了上述措施外,机电署於2017年1月推出《石油气车辆燃料缸保安封条系统工作守 则》.燃料缸保安封条系统适用於设有内置燃料泵的石油气车辆燃料缸,以确保燃料缸 的覆检或更换缸内外配件的维修工序均由胜任人士在注册气体供应公司的石油气燃料缸 工场内进行.现时全港所有设有内置燃料泵的石油气车辆均已贴上保安封条. 红色保安封条由注册气体供应公司在石油气燃料缸工 场内贴上,而蓝色保安封条则由机电署或石油气车辆 进口商贴上. 2019年气体安全事项简介会 2019年的气体安全事项简介会已於2月26日假尖沙咀香港科学馆演讲厅圆满举行.气体标 准事务处同事联同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及职业训练局卓越培训发展中心代表,为在场 人士详细讲解各项气体安全资讯.讲题包括注册气体装置技工及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须注意 事项、石油气瓶车许可证的申请及签发、气体用具安全案例分析、持续专业发展课程简介、 《避免损坏气体喉管工作守则》 (第二版),以及煤气住宅表具及炉具发展新趋势. 有关简介会的内容及即场提问的回覆详情,请浏览机电署网页: https://www.emsd.gov.hk/tc/gas_safety/information_for_the_gas_trade/index.html . 巡查及宣传 机电署会继续透过定期的巡查及宣传工作,确 保车辆维修工场遵守有关维修石油气车辆的安全规 定,保障大众安全.期望各持份者以「零事故」为 目标,继续保持工场的燃气安全. 是次简介会约有165人出席,反应踊跃. 在问答环节,出席的气体业界人士积极发言,气氛热烈. 2019年6月3任何人士在地下气体喉管附近地方进行挖掘或贯穿 地面或地底工程(例如工程承建商进行水务、渠务、消防、电讯电缆、环境美化或重铺路面等工程) 时,若没有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便有可能损坏地下气体 喉管,或会引致气体泄漏、火警或爆炸等,威胁工人及 民的安全.同时,气体喉管受破坏亦可能严重影响附 近地区的气体供应,对民造成极大不便. 因此,气体安全监督根镀灏踩趵(第51章)第9条的规定,於1997年发出《避免气体喉管 构成危险工作守则》,旨在就《条例》及《气体安全 (气体供应)规例》(第51B章)第23A条中有关避免 损坏气体喉管的规定,提供实务指引. 鉴於业界的最新发展,机电署已就上述《工作守 则》作出检讨及修订,当中参考了过往的气体事故、工 程标准及业界的良好做法.修订后的《避免损坏气体 喉管工作守则》(第二版)已於2018年8月31日刊宪 生效,藉以全面提升安全作业要求,保障业界及市民安 全. 新修订的《工作守则》详列安全作业的四个主要 步骤,包括向气体喉管拥有人或营运者索取地下设施图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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