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04

6.2.4 考量内部调查的重要结果及管理层的回应,以帮助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护本集 团的资产、声誉及可持续性,以及确保相关风险管理及管治流程的成效;

6.2.5 通过集团审核部预算和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年内的重大计划变动);

6.2.6 确保集团审核部的工作计划与业务的主要风险一致;

6.2.7 检讨集团审核部与外聘核数师的协调工作;

6.2.8 倘集团审核部在工作中发现有重大事宜属於其他委员会的围,确保将有关 事宜通知相关委员会,并取其回应.因此,环球审核部主管须向其他委员 会提供相关报告. 6.3 外部审计 6.3.1 就委任、重新委任或罢免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供董事会在股东 周年大会上提呈股东批准,并批准外聘核数师的薪酬和聘用条款;

6.3.2 就聘用外聘核数师提供非审计服务制订并执行政策,顾及相关的监管规定及 最佳惯例;

2018 年4月20 日第4页,共7页6.3.3 预先批准由外聘核数师提供而不受相关法例禁止的任何非审计服务(金额由 本委员会预先厘定)及任何这类服务的费用;

6.3.4 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审计程序的成效,顾及相关的专业、监管 和其他规定;

6.3.5 监督是否有轮换审计合夥人/外聘核数师;

6.3.6 审阅外聘核数师有关审计进度的报告、其致管理层的函件、外聘核数师向管 理层提出的任何重大疑问(以及管理层的回应).任何重大风险或内部监控 事宜须视乎情况转交集团风险管理委员会处理;

6.3.7 与外聘核数师讨论整个审计过程中的审计方法、性质和围以及申报责任, 包括: ? 任何未解决的重大会计与审计问题/保留意见;

? 涉及重大判断的;

? 替代会计处理方法以及潜在的后果;

? 任何重大调整;

? 持续经营假设及可行性声明;

? 对会计准则、证券交易所规则和法律规定的合规情况;

? 重新分类或建议的额外披露事项;

? 会计政策及惯例的任何重大更改、外聘核数师向管理层提供的任何通 讯,以及外聘核数师有意讨论的其他事宜. 6.3.8 通过本公司聘用外聘核数师的前雇员/承包商的政策. 6.4 内部监控 6.4.1 检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的内部财务监控(为识别、评估、 管理及监察财务风险而设立的制度)的成效;

6.4.2 考量内部监控对财务报告事项的主要调查结果、管理层的回应及内部或外聘 核数师进行的任何测试的结果;

6.4.3 审阅来自集团行政总裁及集团财务董事的任何年度报告及适用法律及法规所 规定的其他报告,使该等人士能向本委员会及外聘核数师披露对财务报告筹 划或实施内部监控方面的所有严重缺失和重大弱点,而此类缺失和弱点可能 对本集团记录和汇报财务数叭魏握┢形(不论重大与否,涉及管理层

2018 年4月20 日第5页,共7页或担任集团内部财务监控要职的其他雇员)的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6.4.4 通过在提交董事会的年度报告中有关内部财务监控的声明内容. 6.5 举报 6.5.1 监督(a)本集团记录和回应举报者关注事项的政策和程序;

及(b)确保对举报者 身分保密、给予保护和公平待遇的程序;

6.5.2 每年检讨雇员以保密方式提出关注事项相关安排的运作及其有效性. 6.6 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的监察委员会 本集团的主要附属公司载於本职权围的附录 1.本委员会与这些附属公司有关的责任 如下: 6.6.1 检讨本集团内负有监督审计责任的主要附属公司委员会的组成、权力及责 任. 6.6.2 通过详述主要附属公司监察委员会的委任建议文件. 6.6.3 检讨核心职权围以供该等主要附属公司委员会采用,以及批核重大偏离的 事项. 6.6.4 在有需要时,须与本集团主要附属公司及其监察委员会合作和联系(为后者 设定清晰的预期目标).在行使责任方面,本委员会将有权要求主要附属公 司监察委员会按本委员会决定不时采取行动或提供资料和文件.这可能包括 以下各项: (a) 省览各主要附属公司监察委员会的会议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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