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04
特急粤工信技术函〔2018〕697 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

2018 年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 业务降费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 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 (财建〔2018〕547 号,以下简称 《通知》 )和《关于做好中央财政

2018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预算(第二批)分配下达工作的通知》 (粤财工函〔2018〕692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

2018 年财政部、工业和 信息化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 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另文下达.

一、支持对象 中央财政共安排我省资金

5429 万元,采用因素法切块分配 (资金计划表详见附件 1) ,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市进行奖励. 资金分配依据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 送系统 审核的数据为准(见附件 2)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

二、资金分配

(一)根据《通知》关于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的 有关精神,2017 年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超过银行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的,不予安排.

(二)各市安排额度=资金总额度*各市加成担保金额/全 省加成担保总额.

(三) 各市加成担保金额=本市年化担保额*年化担保费率 系数*地区系数. 年化担保费率系数:低于广东省平均水平(2.99%)的系数 为1.2,高于 2.99%的系数为 1;

地区系数:珠三角地区系数为 1,粤东西北地区系数为 1.5.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请各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划拨资金的

30 日内,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将资金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重点 支持政策引导性较强、效果较好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奖励资金 的激励作用,防止对担保机构简单平均分配,不能切块下达到县 (区) .通过代偿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促进政策引导性担保 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 率.各地市于

2019 年1月底前将资金具体安排使用情况(包括 具体用途、支持对象、金额等)报我厅,同时抄送省财政厅.

(二)请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与财政部门沟 通,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 核算办法,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准的范围及开支标准内, 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或专户管理, 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 ―

3 ― 制度,严禁用 白头单 入账或套取现金.

(三) 请融资担保机构和各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 务相关数据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办函〔2018〕

78 号)有关要求,做好填报数据信息和审核等相关工作.

(四) 各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本地区融资担保 机构开展业务宣传、服务和指导,推动融资担保机构更好地支持 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发展. 附件:1.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计划表 2.广东省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统计情况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 年1月3日―4―附件

1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 资金计划表 序号 地区 安排额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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