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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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环联合(北京) 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空气卫生香 (CEC-7096EL-D/0) 2016-05-31 发布 2016-06-01 实施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空气卫生香认证实施规则 2/8 中国环境标志遵循 ISO14020 及ISO14024 标准实施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空气卫生香 HJ/T 219-2005 1.

目的 本规则适用于空气卫生香类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2. 认证模式 按 工厂检查+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 模式进行;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工厂检查 c.产品抽样 d.产品检验 e.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f. 获证后的监督(包括非例行检查、市场抽样等) g. 证书到期再认证 3. 引用标准 无4. 认证产品范围 适用于由中草药和其它天然植物粉末等材料混合而成的卫生香类产品的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 5. 单元划分 5.1 认证单元:按产品形状划分. 5.2 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6. 申请资料 6.16.1 申请文件 申请书、产品差异描述、保障措施指南对照表(或文件) 6.2 申请材料 A、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空气卫生香认证实施规则 3/8 中国环境标志遵循 ISO14020 及ISO14024 标准实施 B、生产者持有的商标证明文件复印件;

C、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 CCC 证书复印件;

D、当认证委托人、生产者不同时,需提认证委托人与生产者的委托关系证 明材料;

E、环保守法资料;

F、其他申请书附录所要求的资料. 7. 产品检测 7.1 样品 7.1.1 抽样原则 初次和再认证企业抽样按申请的认证单元,每一个单元至少抽取一个样品;

年度监督检查时,必须抽取样品,且在两次监督年度中要覆盖所有申请认证的 产品单元;

增项(新产品、新现场)必须抽样;

监督加增项时,原有认证单元 内的增项产品抽样可替代原认证单元的产品. 7.1.2 抽样量 样品一式两份分别用于检验和留样,共计

20 盘*2,抽样基数

2000 盘.优先 选取代表性产品(杀菌效果、毒性),生产日期为现场检查时近

3 个月内产品. 7.1.3 样品处置 现场抽取的样品应使用塑料保鲜袋密封包装,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寄出. 7.2 试验要求 7.2.1 依据标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空气卫生香》 (HJ/T219-2005) . 7.2.2 试验项目及要求 试验项目为 HJ/T219-2005 中的规定的所有适用的检测项目. 7.2.3 检验时限 试验时间一般为

15 个工作日, 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计算. 7.2.4 判定 按照 HJ/T219-2005 进行判定.如果符合标准的要求,则判定该样品合格, 否则为不合格.不符合 HJ/T219-2005 要求时,由CEC 通知申请人,并允许申请 人有效整改后由 CEC 重新安排抽样检测.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空气卫生香认证实施规则 4/8 中国环境标志遵循 ISO14020 及ISO14024 标准实施 注: 监督企业整改后检测仍不合格则终止认证相关认证产品单元内产品, 申 请人也可主动终止申请. 7.2.5 试验报告 检测机构按规定格式出具试验报告,负责向 CEC 提供试验报告. 8. 初始工厂检查 8.1. 检查内容 依据《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空气卫生香》和《环境标志产品保障 措施指南》对生产工厂实施现场检查. 8.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若认证涉及多 个单元产品,则一致性检查应对每个单元产品至少抽取一个单件产品,重点核 实以下内容:生产过程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控制以及危险废物 的控制. 8.3. 工厂现场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8.4. 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工厂检查人日数根据申请认证单元数、检查类型及工厂生产规模来确定, 详见表 1. 表1工厂检查人日数 单元 检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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