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7-04
鲁教安字〔2015〕4 号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

2015 年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 青岛、淄博、滨州市委高校工委,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工作措施, 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 事故, 确保我省教育系统安全度汛,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 于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安办明电〔2015〕4 号) 和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关于做好

2015 年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汛旱总字〔2015〕5 号)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做好

2015 年防汛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2―

一、 高度重视防汛检查工作 防汛检查是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工作, 要以防大 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为目标要求,切实加强防汛检查工 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 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时限,认真组织开展防汛检 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 问题安排专人督促整改,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切实落实度汛措施, 为实现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度汛夯实基础.

二、 防汛检查工作环节 此次检查工作以"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完善措 施"为目标,分学校自查、系统检查和综合检查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校自查.全面开展学校自查是实现安全度汛的重要 基础.凡是有安全度汛任务的学校都要开展防汛检查.检查的主 要内容是应急预案、值守制度、岗位责任、设施设备、抢险准备 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 改,确保汛前整改到位.各市、各高校的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 于5月20 日前以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安保处备案.

(二)系统检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于

5 月下旬对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防汛安全和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自 查发现问题与隐患的整改情况等,进行重点抽查.青岛市委高校 工委、淄博市委高校工委、滨州市委高校工委负责属地高校的防 汛重点检查, 各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汛重点检 ―

3 ― 查,重点检查总结材料于

5 月28 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安保处.

(三)综合检查.省防总将于

5 月底

6 月初派出专门检查组 开展综合检查,学校被列为重点检查单位之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包括:防汛的工作部署、责任落实、预案体系建设、预警响应机 制建设、防汛物资队伍保障等各项防汛工作情况.综合检查采取 召开座谈会、现场抽查和查阅文档资料相结合的方式. 联系人: 省教育厅安保处林庆国, 联系

电话: 0531-51771926, 传真:0531-51771938,电子信箱:abc86903643@126.com. 中共山东省委 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

2015 年5月12 日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5 年5月12 日印发 校对:薛勇共印

19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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