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04
第一单元 伦理谘询与法律规

第一章 伦理谘询理论与模式

第一章 伦理谘询理论与模式 前言 在医疗上的伦理谘询(ethical consultation)工作,主要是针对病人在 进行医疗时所发生的伦理议题,对医病家属提供专业的伦理解说、分析和 疏解;

对病人和家属提供合理的伦理忠告;

以及指引医护人员在执行职务 时,如何能谨守专业伦理要求和为病人提供最佳服务.

由於现代医疗科技 常可提供多种医疗选择给予病人,病人及家属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利作出选 取,其选取可以是医护人员所不认为病人自身最佳利益的一项,但医护人 员有道德与法律的义务,尊重及执行病人及家属的决定.其中涉及医护人 员如何确定病人的决定是其自身自主自愿的选取,而不是受到有形或无形 的不当影响,或是在不具有行为能力(competency)之下的决定.这在西方 医疗伦理和生命伦理的研究中,主要是在自律(autonomy)及行为能力的 概念之下的论题. 西方医疗伦理中所被接受的自律原则(principle of autonomy),主要是 一种消极保护病人不受其他不当影响,甚至摒除医护人员和家属的意见之 左右,以保障病人所作的选择纯粹是病人自己的决定.同时为了避免发生 指导性的忠告,医护人员常回避重要的医疗决定,而不给予病人积极的协 助.这种模式的背景是西方自由个人主义,以尊重病人的自主自律决定为 第一优先取向.这种模式一方面固然能相当地保障病人的权益,但另一方 面却常使病人在疾病中肩负这种重要选择的重担,把与病人密切相关的家 庭成员分割,使病人更缺乏适当的支援,在重病中更感无助,许多时候反 医疗伦理谘询理论与实务 而不免受到医护人员有意或无意的宰控.这种模式和对自律的构想,近年 来在实务上和理论上都受到相当强烈的批判.以下我们首先说明此一自律 模式的意义和内容,评估其优劣点,参酌相关的批评,重构合理的自律模 式,以更符合本土的价值取向和医护工作上的实务需求. 自律原则之意义与重评 当代的自律原则主要是依髡芸档(Kant)所提出之自律道德, 所引申出来的一个医疗伦理主要原则. 依康德的理论,真正的道德是出 於当事人自由自主自律的表现.具有如此道德表现能力的人乃是理性存 有,也因此而具有自身为目的价值,即是具有人格尊严价值的人格个体 (person).由於具有这种自由自主自律的能力,一个人格个体所作的决 定才可能是道德的决定,由此而行动的是道德行为.但这并不表示当事人 所作的决定是随意的或纯粹是主观或自我中心的价值偏好.自律的决定是 一种遵行或实现普遍道德法则的表现.因而,自律所表现的乃是站在所有 理性存有或人类的立场上作出的决定.由於这种道德表现和价值把一切其 他价值都贬抑下去,因而其决定即具有不可交换的绝对价值.康德依道德 的表现,分析出具有自由自主自律地位的个体,其所依牡赖略蚰耸 定然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定然律令有三种程式(formula),分 别是普遍程式、目的程式和自律程式,主要的意涵均指出道德行为必须具 有普遍性,视自己和他人为同一目的,和依赖吕硇远,也不可强加 参阅 Barbara Secker 之 The Appearance of Kant'

s Deontology in Contemporary Kantianism: Concepts of Patient Autonomy in Bioethics 及所引述之相关文献.此文 刊於 (999). Journal of Medicine and Philosophy, Dordrecht: Sw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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