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9-08
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15 年) (公开发行版) 船舶工业是为水上交通、 海洋开发和国防建设等行业提 供技术装备的现代综合性产业,也是劳动、资金、技术密集 型产业,对机电、钢铁、化工、航运、海洋资源勘采等上、 下游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对促进劳动力就业、发展 出口贸易和保障海防安全意义重大.

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 工业和科研体系健全,产业发展基础稳固,拥有适宜造船的 漫长海岸线,发展船舶工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同时,我 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也为船舶工业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机 遇,我国船舶工业有望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之一.当前,世界船舶工业正在加速向劳动力、资本丰富和工业基础 雄厚的区域转移.2006~2015 年间,是我国船舶工业发展的 关键时期,需要抓住机遇,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及时 承接国外产业转移,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船舶工业快速发 展,力争到

2015 年使我国成为世界最主要的造船大国和强 国.

第一章 产业规划

一、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2006~2015 年间船舶工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1、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遵1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加快船舶工业体制改革、技 术创新和管理升级,提高效率,增长效益.要在发展和改革 中,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 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2、调整存量资产和新建产能相结合,优化船舶工业组 织结构.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和搬迁、扩建等方式,整合 产业资源,提高运行效益.集中力量在环渤海湾、长江口和 珠江口区域新建、扩建一批大型造船设施,扩大造船能力, 形成三个现代化大型造船基地.培育具有较强产品开发、制造、营销能力和较高管理水平的大型企业集团,带动全行业 发展.

3、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和船用设备配套能力,增强船舶 工业核心竞争力.统筹利用产业内外技术资源,增强常规产 品优化、创新能力,培育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开发能力. 高度重视船用设备制造本土化,集中力量解决配套能力弱的 问题,为船舶工业发展夯实基础.

4、 引进来 和 走出去 并举,拓宽船舶工业发展空 间. 重点引进境外设计制造技术、 经营管理技术和专业人才, 有针对性地消除船舶工业的薄弱环节,充实产业发展力量. 鼓励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改善出口产品结构.有条件的 企业可到境外投资船用设备业,进一步融入国际化分工合作 体系.

2

(二) 船舶工业发展目标.

2010 年,自主开发、建造的主力船舶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 年造船能力达到

2300 万载重吨, 年产量

1700 万载重吨, 造船年销售收入

1500 亿元(其中出口

1200 万载重吨,出口 值120 亿美元) .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

450 万千瓦和

1100 台,基本满足同期国内造船需求.形成一 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船用设备专业化生产企业,本土生 产的船用设备平均装船率(按价值计算)达到 60%以上.船 舶工业组织结构趋于合理,大型船舶企业集团具备较强的国 际竞争力,三大造船基地初具规模,造船业与配套业协调发 展.船舶工业全面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现代化总装造船模式 和企业管理信息化.船舶修理(包括改装)技术水平大幅度 提高,能够承担大型、多品种船舶修理任务,使我国成为世 界主要造修船国.

2015 年,形成开发、建造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的能 力, 年造船能力达到

2800 万载重吨, 年产量

2200 万载重吨, 年销售收入

1800 亿元 (其中出口

1500 万载重吨, 出口值

160 亿美元) ,使我国成为世界造船强国.船用低、中速柴油机 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

600 万千瓦和

1200 台,本土生产的船 用设备的平均装船率(按价值计算)达到 80%以上,大型企 业集团建成船用设备国际营销服务网络.骨干造船企业的生 产效率达到

15 工时/修正总吨,

3 万载重吨以上常规船舶平

3 均建造周期达到

9 个月, 人均年销售收入力争达到

200 万元.

二、技术发展

(三)要适应市场对船舶安全、环保、节能、舒适等性 能要求不断提高的形势,按照船舶大型化、高速化、智能化 的技术发展方向,遵循 巩固优势、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全面提升 的技术发展方针,提高产品优化设计、开发创新 和制造水平.

(四) 密切跟踪研究国际技术发展动态, 采取自主研发、 中外联合设计、技术引进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市场需求量 大面广的主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的优化和设计技术,培育 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能力.提 高船用设备设计、制造水平,逐步掌握核心技术,增加品种 规格.

(五)加强基础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增加技术储 备.建立船舶性能和结构数据库,开发船舶线型和综合性能 快速优化设计系统,加强推进、操纵、减振、降噪和结构设 计计算等技术研究,构筑产品开发平台.

(六)建立健全我国船舶工业技术标准体系.适应国内 外船舶工业发展需要,及时制定、修订我国的技术标准.积 极参与国际技术标准的谈判、制定工作,推动我国技术标准 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近期要在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组 织推出的散货船、油船共同结构规范(CRS)框架下,抓紧

4 研究建立我国同类产品的标准体系,推出我国的基本船型.

(七)注重应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加速推广现代造船模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革产品设计、 生产和经营管理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努 力缩短造船周期,降低造船成本.

三、产品发展

(八)以满足国内外船舶市场的主流需求为目标,重点 提高大型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等主力船舶的市场份额, 逐步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品牌化,使之成为我国船舶工业 的主导产品.

(九)依托国内重点需求,瞄准国内外两个市场,采取 引进技术、联合建造等方式,发展液化天然气(LNG)船、 高速大型集装箱船、滚装船以及豪华旅游船等高技术、高附 加值船舶,逐步填补国内空白.

(十)配合海洋资源开发,提高资源勘探、开采、加工、 储运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海洋工程装备研制水平,向深水 化、 大型化和系统化方向发展. 努力满足我国海洋管理需要, 增强海洋调查监测和海洋执法管理等装备的研制能力. (十一)适应我国水上安全、渔业、疏浚、防洪抢险和 旅游休闲需要,大力发展救助打捞装备、远洋渔船、大型工 程船和个性化游艇等产品. (十二)有规划、有重点地支持船用设备发展,提高船

5 用设备生产本土化水平.优先发展船用动力装置、甲板机械 等已具备一定基础和优势的产品,打造国际品牌;

大力发展 低速柴油机曲轴、船用大型铸锻件、锅炉、发电机组等对产 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产品;

加强对外合作,促进机舱、装 卸和观通导航等自动化系统产品的本土化生产. (十三)协同相关行业发展船用钢材、焊材、涂料、电 缆等相关产品,保障船舶工业发展需要.钢铁工业要结合自 身发展,有针对性地实施技术改造,增加产品品种规格,提 高船用钢材国内自给率.大型船舶企业集团可与钢铁、航运 等相关产业的企业集团结成联盟,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 力.

四、生产组织现代化 (十四)造船企业要积极运用现代管理技术,调整生产 组织结构,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推行工种复合化和中间产品 生产专业化. (十五) 三大造船基地内的骨干船厂要率先推行现代总 装造船模式.按照专业化生产要求,建立板材、管材、电缆 等大宗材料配送中心,努力实现船用材料定规格入厂;

建立 铸造、锻造、热处理和电化学处理工艺专业化加工中心,实 现部件成品化入厂. (十六) 船舶企业集团和生产企业要尽快建立本级局域 网络,普及信息化管理,对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库存、

6 财务等生产经营环节实时监控,加强信息交流,提高管理效 率.企业集团公司要充分利用网络管理平台,集中采购生产 资料,统一调配集团内部资源. (十七)建立开放的协作配套体系.船舶工业要充分利 用机械、电子、化工、轻工等行业的技术优势和生产能力, 培育一批专业化生产企业.

五、对外合作 (十八)多层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做好经济 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新造船协定的谈判工作,为我国船 舶工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国船级社要积极参与国 际船级社协会(IACS)组织的技术谈判和交流,维护我国船 舶工业的合法权益, 做好散货船、 油船的共同结构规范 (CSR) 的协调、推广工作. (十九)船舶研发机构要通过联合设计、技术咨询等方 式研发新产品,掌握世界船舶工业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发展 方向. (二十)造船企业要重点引进消化吸收模块化舾装、高 效焊接、切割等船舶建造关键技术和现代化造船生产管理技 术,转换生产方式,提高建造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尽快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十一)积极引进境外先进船用设备制造技术,鼓励 国际上有实力的船用设备制造企业前来投资.船用设备骨干

7 企业要加大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优势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 率.大型船舶企业集团要统筹规划,建立船用设备国际销售 和维修服务网络. (二十二)鼓励境外公司在境内建立船舶、海洋工程装 备、船用柴油机及配套产品的专业研发机构. (二十三)支持大型船舶企业集团到境外投资,收购、 参股具有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专业设计公司、 船用设备生产企业和营销服务网点,开展跨国经营. (二十四)重视引进境外智力.有条件的企业可聘请境 外技术人才和职业经理人来华指导或参与企业管理,有实力 的企业可在境外建立研发机构,吸纳当地科技人才.

六、重大项目规划 (二十五)2006~2015 年间,重大项目规划的重点是:

1、新建、扩建以

30 万吨级以上船坞为代表的大型造船 设施和船用低、中速柴油机生产项目.重点建设以大连、葫 芦岛、青岛为主的环渤海湾地区,以上海、南通为主的长江 口地区和以广州为主的珠江口地区的大型造船基地.

2010 年和2015 年前,规划新增造船生产能力分别为

1300 万载重吨 和500 万载重吨.

2、重点依托沪东重机股份公司、大连船用柴油机厂和 宜昌船舶柴油机厂等三个低速柴油机生产企业,镇江中船设 备公司、安庆船用柴油机厂、陕西柴油机厂和新中动力机厂

8 等四个中速柴油机生产企业, 进行改造和易地扩建, 提高低、 中速柴油机生产能力.2010 年和

2015 年前,规划新增船用 低速柴油机生产能力分别为

290 万千瓦和

200 万千瓦,新增 船用中速柴油机生产能力分别为

700 台和

100 台. (二十六)环渤海湾地区.结合大连、葫芦岛、青岛等 地区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部分企业搬迁,重点扩建大连造船 重工、大连新船重工和渤海船舶重工项目,建设青岛海西湾 造船基地和中远旅顺造船基地.2010 年和

2015 年,环渤海 湾地区的船舶建造能力分别达到

900 万载重吨和

1100 万载 重吨. (二十七)长江口地区.结合上海地区船舶工业结构调 整和黄浦江内部分船厂搬迁,重点建设长兴岛造船基地,扩 建中远南通川崎船厂.2010 年和

2015 年,长江口地区的船 舶建造能力分别达到

900 万载重吨和

1000 万载重吨. (二十八)珠江口地区.结合广州地区船舶工业结构调 整,重点建设龙穴岛造船基地.2010 年和

2015 年,珠江口 地区的船舶建造能力分别达到

200 万载重吨和

300 万载重 吨.毗邻地区重点规划建设福建泉州造船项目. (二十九)通过改扩建或异地建立分厂,适度扩大现有 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厂产能,使船用低、中速柴油机生产能 力基本满足我国造船配机需要. (三十)依托大型企业集团,集聚各方面人才资源,采9取多元投资、跨行业联合等方式,建设 2~3 个民用船舶研 究开发中心、1~2 个海洋工程装备研究开发中心. (三十一)在渤海湾、长江下游、闽浙沿海、珠江口、 北部湾地区,配合大型港口码头建设,改扩建或新建大型修 船坞,扩大船舶修理和改装能力,提高技术水平. (三十二)凡规划内建设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需 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依法办理征地手续.

第二章 发展政策

七、投资管理 (三十三) 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 求,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等各 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不得擅自扩大投资项 目的管理权限,地方核准的项目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十四)新建大型造船设施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

20 亿元,项目资本金占固定 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 40%.

2、按照现代总装造船模式要求进行工厂设计和工艺布 局. (三十五) 以下类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国家将优先予 以支持:

1、规划内改扩建和新建大型造船设施;

现有造船厂按 照现代总装造船方式的要求建立船用材料配送中心、工艺专

10 业化加工中心和中间产品生产中心.

2、大型船舶企业集团组建民用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研 发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船舶工程研究中心.

3、企业信息化改造. (三十六)重点支持现有船用低、中速柴油机生产企业 的改扩建,原则上不再规划新建船用低、中速柴油机生产企 业项目. (三十七)新建造船(含分段)和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 曲轴外商投资生产企业,中方股比不得低于 51%.外商投资 建立产品研发机构和船用设备生产企业等不受股比限制. (境外企业、境内外商独资企业、外资控股的合资企业重组 兼并境内造船企业和船用低、中速柴油机生产企业,视同新 建合资企业. ) (三十八)引导采取多元化筹资方式建设项目.规划内 新建项目,项目单位要积极吸收其他投资主体共同建设,新 建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 (三十九) 未获得国家核准或备案的造船设施建设项目 和船用低、中速柴油机生产项目,土地管理部门不批准建设 用地,金融机构不发放贷款,证券管理部门不核准发行股票 并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新建企业登记注册手续.

八、政策措施 (四十)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支持船舶工业发展的政策体

11 系. 有关部门要参考世界主要造船国的政策措施, 实行财政、 金融、税收、租赁、保险等方面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支持 船舶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重要产品制造本土化等,全 面提高我国船舶工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十一) 支持大型船舶企业集团在条件成熟时通过股 票上市、定向募股、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筹措资金,投资大 型造船设施建设. (四十二)鼓励采取股份制或合伙制的方式,组建专业 化的船舶、 船用柴油机设计公司, 为船舶工业提供技术支持. 设计公司适用现行鼓励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 (四十三)加大对船舶工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重点 扶持生产企业和科研机构自主开发和优化设计新型船舶和 船用设备,引进消化吸收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关键船用 设备技术,开展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 (四十四) 提高对国内造船企业建造内销远洋船舶和海 洋工程装备所需流动资金贷款的支持力度,满足符合条件企 业的信贷需求.国内金融机构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十五)进一步完善船舶出口融资体制.研究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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