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7-04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 20⒚ 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 直各有关部门 (单位 ),各博士后站 (创 新实践基地 )设 站单位: 为积极推动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促进我省博士后 事业发展,根据 《 山东省博士后资助项目 及经费管理办法》(鲁 人社规 匚⒛18〕 21号 )要 求,决定开展 ⒛19年度省博士后创新 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各以下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

(一)2017年 6月 1日―⒛18年12月31日 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 ),在我省各博士后科研流 动站 (以 下简称 流动站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以 下简称 工 作站 )、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以 下简称 基地 )从事博士 后研究工作,已 办结进站手续并通过开题答辩.

(二 )品 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 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 )申 报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 研究,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及方 向,聚焦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海洋强省建设、乡村振兴 等重大发展战略,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较好的市场应用转 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四 )由 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 创新项目,非 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 (劳动)关 系人员, 以及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 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博 士后研究人员本站已获得省博士 后创新项目资助的;

预计出站时间距离 ⒛19年 5月 31日 不足

6 个月(即 计划于 zO19年11月30日 以前出站)的 ;

项 目涉密的;

申 报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项 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 的;

入选国家及省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 (境 )外交流计划 (引进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 )的 派出人员,尚 未完成派出任务的.

二、推荐项目数量 流动站推荐:以 流动站设站单位为推荐主体,推荐数量按照 不超过本单位设立流动站的数量或 ⒛17年 6月 1日至⒛18年12 月31日 期间进站(不包括中途退站和流动站与工作站联合招收人 员)博 士后数量的 8%进行推荐.其中,推荐在职人员身份进站博 士后项目数量不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 50%. 工作站 (基地 )推荐: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 省直部门 (单位 )以 及中央驻鲁单位为推荐主体,推荐数量按照 ― 2― 不超过所辖 (市属 )工作站 (基地 )zO17年 6月 1日至⒛18年12月31日 期间进站(不 包括中途退站 )博 士后数量的 25%进行推 荐. 以上推荐项目数量采取四舍五入计算.各推荐单位仅推荐

1 个项目的,须 优先推荐以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 无人事 (劳动) 关系人员或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 目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 等项目资助

10 万元,二 等项目资助 5万元,三 等项目资助 3万元.社会科学类 原则上不设一等项目资助.

四、申报及评议程序 (一 )项 目申报.申报省博士后创新项目,须 由博士后研究 人员向所在博士后站 (基地 )设站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 《 山 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 @019年度)》 (见 附件 1),并 如实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站 (基地 )和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 研究人员只能通过工作站 (基地 )申报. (二 )资格审查.各推荐单位负责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组织专家对申请资助项目 进行初评,提 出推荐意见后,按相应推 荐程序审核上报.其中,副 厅级及以上中央驻鲁单位、本科高等 院校、省直部门 (单位 )、 省管企业审核后直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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