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9-0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日产

3000 箱面包和

1800 箱蛋糕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齐河县国鼎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 年3月18 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 律打印填写.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 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 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 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 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日产

3000 箱面包和

1800 箱蛋糕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齐河县国鼎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行忠 联系人 王学敏 通讯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华店创业园 联系电话

15953777341 传真 -- 邮政编码

251100 建设地点 齐河县华店镇华店创业园华焦路东,西邻齐河昌兴飞龙家具有限公司,南邻 姜庄村,东侧、北侧均为农田 立项审批部门 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齐发改备字 [2016]11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糕点、 面包制造 C141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92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112 总投资 (万元)

64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2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比例 0.39 %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运营日期 已投产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提出 齐河县国鼎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5月,专门从事糕点制造及销售业务.近年 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烘焙糕点备受大众喜爱,正在逐渐成为百姓日常 生活的必须消费品.为满足市场需求,齐河县国鼎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

6400 万元建设日 产3000 箱面包和

1800 箱蛋糕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齐河县华店镇华店创业园华焦路东, 总占地

19200 m2 , 总建筑面积

14905 m2 , 主要建设生产车间

2 座、 仓库

1 座、 办公楼

1 座、 餐厅

1 座,购置面包、蛋糕专用生产加工设备、产品检测设备以及配套公用及辅助设备. 项目烘烤工序原为电加热, 为降低生产成本, 现已改用燃天然气隧道炉. 项目职工定员

240 人,每日工作

8 h,年工作

300 天,达产后可实现日产面包

3000 箱、蛋糕

1800 箱. 本项目目前已部分建成并已投入生产,但尚未办理环评手续,被列入山东省环保违规 建设项目名录, 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规定, 该项目需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为此,齐河县国鼎食品有限公司特委托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其面包、蛋 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评价单位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

3 场踏勘,对项目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收集了建设项目及周围地区的有关 资料,通过分析研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表.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3.国务院第[1998]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33 号,2015.04.09);

5.国家发改委令[2013]第21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6.鲁环发[2007]131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意见》;

7.鲁环函[2012]263 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 通知》.

三、相关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 属于鼓励类第十九条 轻工 第31 款: 营养健康型大米、小麦粉(食品专用米、发芽 糙米、留胚米、食品专用粉、全麦粉及营养强化产品等)及制品的开发生产;

传统主食工 业化生产;

杂粮加工专用设备开发与生产. 项目目前已取得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 案,备案号:齐发改备字[2016]11 号.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级当地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齐河县华店镇华店创业园华焦路东,西邻齐河昌兴飞龙家具有限公司,南 邻姜庄村,东侧、北侧均为农田,总占地面积

19200 m2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项目地 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社会效益高,符合华店镇土地利用政策.因此,项目选址是合理 的.项目土地租赁协议见附件. (3)鲁环发[2007]131 号文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意见》(鲁环发 [2007]131),分析本项目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符合性,详见表 1. 表1与鲁环发[2007]131 号文符合性分析

4 分类 鲁环发[2007]131 号文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建设 项目 审批 的原 则 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 技术规范的规定 符合 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 区划要求 符合齐河县生态保护规划和环 境功能区划要求 符合 无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 减排任务完成 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污染物排放 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完成 符合 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符合 项目选址、选线不在 禁批 和 限批 范围 之内 选址位于德州市齐河县,不在 禁批 和 限批 范围之内 符合 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 和 三同时 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 成治污减排任务 本项目为新建, 不涉及原有污染 物排放情况 符合 企业 限批 污染物减排指标未完成的 本项目为新建, 不涉及原有污染 物排放情况 符合 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已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 制 度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 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 收未予通过的 局部 禁批 或限 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 环境敏感区、对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 目要禁批 本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 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 不属于禁批、 限批项 目, 符合省 环保局审批要求 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项目等有风险的项目要禁 批 本项目不属化工项目,风险低 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等工业园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项目 要禁批 本项目位于德州市齐河县, 污染 物均能达标排放 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

5 公里之内有污水 排放的项目要禁批 本项目不在南水北调和小清河 大堤两侧

5 公里之内 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有较多 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企业、区域 内污水没有有效设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实行园 区禁批 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存在园区限 批情况 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 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

5 公里之内对有 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限批 本项目所在流域不存在流域限 批情况 区域 限批 是否处于在因执行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存在 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县市 本项目不位于区域限批范围内 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限批的区域范围内的 企业要禁批 本项目不在国家环保总局和省 环保局限批的区域范围内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所在地齐河县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污染物排放不 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

项目选址、选线不在 禁批 和 限批 的范围之内;

符 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意见》(鲁环发 [2007]131)的要求.

5 (4)鲁环函[2012]263 号文符合性分析 为增加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山东省环保厅制定了建设项 目环评审批原则.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的符合性见表 2. 表2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相符性分析 原则 具体要求 工程情况 符合性

一、基本原则

(一)建设项目 审批的必备条件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 意见》(鲁环发[2007]131 号文)的有关规定. 工程满足 鲁 环发[2007]131 号文 要求. 符合

(二)项目建设 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 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并将规划环评 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 据. 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 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 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 应尽快迁 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 工程不属于重 点行业,且项目用地规划符 合齐河县发展 规划要求. 符合

(三)加强环境 风险管理的要求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 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 环境风险预测、 选址及敏感目标、 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 应急 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 环保部门不 得审批该建设项目. 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 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 本次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中设 置有环境风险 评价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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