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04
立法会 Legislative Council 立法会 CB(4)1143/15-16号文件(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 阅)档号: CB4/PL/EDEV 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纪要 日期:2016年 4月 19日 (星 期二)时间:上午10时45分地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

1 出席委员 : 田北俊议员 , GBS, JP(主席)林健锋议员 , GBS, JP(副主席)梁君彦议员 , GBS, JP 黄定光议员 , SBS, JP 林大辉议员 , SBS, JP 陈伟业议员 何俊贤议员 , BBS 易志明议员 , JP 姚思荣议员 , BBS 范国威议员 莫乃光议员 , JP 陈婉娴议员 , SBS, JP 梁继昌议员 郭荣铿议员 张华峰议员 , SBS, JP 张超雄议员 单仲偕议员 , SBS, JP 葛佩帆议员 , JP 卢伟国议员 , SBS, MH, JP 锺国斌议员 谢伟铨议员 , BBS 缺席委员 : 陈鉴林议员 , SBS, JP 梁家骝议员

2 谢伟俊议员 , JP 胡志伟议员 , MH 邓家彪议员 , JP 出席公职人员:议程第 IV项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库务)(收入)潘伟荣先生 民航处 副处长 (专责事务 ) 蔡杰铭先生 总库务会计师 岑伦光先生 高级库务会计师 谢锦堂先生 议程第 V项 运输及房屋局 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 (运输)5 林锦平女士 , JP 运输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运输)10 甄美玲女士 海事处 署理助理处长/航运政策 余英伟先生 总海事意外调查及船舶保安政策主任 何永康先生

3 高级验船主任/技术政策

1 史强先生 议程第 VI项 运输及房屋局 运输及房屋局副秘书长 (运输)5 林锦平女士 , JP 运输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运输)10 甄美玲女士 海事处 助理处长/港口管理 黎志东先生 列席秘书 : 总议会秘书 (4)5 陈向红女士 列席职员 : 高级议会秘书 (4)5 吴华翠女士 议会秘书 (4)5 李佩君女士 议会事务助理 (4)5 汤谚恒女士 经办人/部门 I.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 立法会CB(4)861/15-16号文件――

2016 年1月26 日政策简报会及会议的纪要)2016年 1月 26日政策简报会及会议的纪要获确认通过. 经办人/部门4II. 上次例会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 立法会CB(4)802/15-16(01)号文件―― 装卸区同业联席会议於2016 年3月24日就公众货物装卸区的检讨结果的意见书(只备中文本)(只限委员参阅 ) 立法会CB(4)817/15-16(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2014 年 3月 至2016年 2月 主要石油产品进口及零售价格

图表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4)859/15-16(01)号文件―― 黄毓民议员於2016年 4月 6日就新航空交通管制系统致政府帐目委员会的函件(只备中文本)立法会CB(4)860/15-16(01)号文件―― 邓家彪议员於2016年 4月 6日就预缴服务费用的合约实施强制性冷静期发出的函件(只 备中文本)2. 委 员察悉自上次例会后发出的上述文件.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立法会CB(4)850/15-16(01)号文件―― 待议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4)850/15-16(02)号文件―― 跟进行动一览表 ) 经办人/部门53. 委员同意在2016年 5月 23日 (星 期一)上 午10时45分举行的下次例会上,讨 论有关 《 2012年商品说明(不 良营商手法)(修订)条 例》的实施情况 的 项目. 4. 主席表示,委员若有意提出任何讨论事项,可通知秘书. IV. 退还飞机乘客离境税(立法会CB(4)850/15-16(03)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飞机乘客离境税提交的文件立法会CB(4)850/15-16(04)号文件―― 立法会秘书处就有关飞机乘客离境税拟备的文件(背 景资料简介 ) 立法会CB(4)258/15-16(01)号文件―― 单仲偕议员於2015 年10 月23 日就航空公司退还飞机乘客离境税安排一事致函财经事务委员会(只备中文本 )) 政府当局作出简报 5. 应主席之请,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库务)(收入 )向委员简介 《飞机乘客离境税条 例》(第 140章)(下称 《 条例》 )有关收取及退还飞机乘客离境税(下 称 离 境税 )的规定.民航处总库务会计师借助电脑投影片简介资料,向 委员简介 收取离境税的实际安排、向 已缴付离境税但最终未 有乘搭飞机离开香港的乘客退还税款的安排,以及日后跟进的路向,以 就航空公司退还离境税的做法 制订清晰指引.简报的详情载於政府当局的文件(立 法会CB(4)850/15-16(03)号文件 ). 经办人/部门6(会后补注:政府当局提供的电脑投影片简 介资料已於2016 年4月19 日随立法会CB(4)898/15-16(01)号文件发给委员. ) 讨论收取及退还离境税的安排 6. 鉴於现时消费者有多种途径购买机票,林健锋议员询问,航 空公司收取离境税的详细安排 为何,当局有何机制监察航空公司将所收取的离境 税付予政府,以及在接收所收取的离境税时有否发 现疏漏情况. 7. 民航处副处长 (专责事务 )表示,在 实际运 作上,航空公司循各种途径向乘客售卖机票时,已一 并收取离境税,并 须把所收取的离境税款项存入民 航处指定的银行帐户.航 空公司须每月向民航处提 交离境税申报表,申报乘坐其航班离境的乘客人数,以及航空公司收取并应付予政府的离境税款额.民航处会查核及核对航空公司提交的离境税申 报表,并 抽查航班的离境乘客人数,以 查核有关数 目与申报表所载资料是否相符.该 处至今未有在过 往进行的抽查中发现任何资料不符的情况. 8. 陈婉娴议员指出,政府当局应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她 询问,在消费者委员会於 2015年进行调 查前,政 府当局有否采取任何措施,确 保航空公司 会遵守《条例》第14(1)条的规定,即 乘客如已就某 次离港行程缴付离境税予经营商,而后来未有乘搭 飞机离开香港,所缴税款须由经营商退还. 9. 民航处副处长 (专责事务 )回应时表示,民航处一直有提醒航空公司,如遇到上述个案,须 把离 境税全数退还予该等乘客,以及退还税款时不可收 取任何手续费.迄今为止,民航处在2006 年至2015年间仅收到 10宗有关投诉,包 括航空公司没有 退还离境税或在退还税款时收取手续费.就上述所 有10宗个案,民 航处均已与相关航空公司跟进,而 航空公司后来均向有关乘客全数退还离境税.政府当局会继续监察有关情况. 经办人/部门710. 林健锋议员及梁继昌议员询问,航空公司如何安排退还离境税.民航处总库务会计师 表示, 退款申请一般是在机票的销售点提出,个 别航空公 司及其代理人或设有不同的退还离境税安排.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库务)(收入)补充,一 般而言,航空公司就退还离境税与机票款项予有关 乘客会一并作出安排. 11. 梁继昌议员对退还离境税的处理时间表示关注.他建议政府当局要求航空公司就退还此类税 款的处理时间作出服务承诺,以 及如果某些航空公 司未能按服务承诺退还离境税的个案达某百分点,民航处应公布该等航空公司的名单.民 航处副 处长(专 责事务)表 示,民航处与香港航空公司代表协会成立的工作小组(下 称 工 作小组 ), 会考虑梁议员提出的建议. 12. 陈伟业议员要求政府当局披露更多关於航空公司退款安排的资料,包 括退还款项需时颇长的 航空公司名单.民航处副处长(专 责事务)回 应时表示,设立现有机制的目的,是 核对乘坐航空公司航 班离境的乘客人数,以及航空公司收取及应付予政府的离境税款额,藉 以保障政府收入,并 确保每 名乘搭飞机离港的乘客均已缴付离境税.至於有关 航空公司退还离境税安排的资料,民航处一直向航 空公司收集相关资料,如 有需要,会 在收到回应后 作出披露. 政府当局 13. 林大辉议员认为,航空公司向最终未有乘搭飞机离开香港的乘客已收取的离境税款额,应该 已在航空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清楚反映出来,因 此该等资料已经存在.林 议员要 求政府当局以列表 形式提供资料,说 明自航空公司於 1998年售卖机票 时一并收取离境税起所涉及的有关款额,以及航空 公司未有退还予上述乘客的离境税款额.政府当局 承诺向航空公司查询有否保存该等资料.相关资料 一经备妥,便会向事务委员会提供. 经办人/部门8航空公司保存未退还的离境税 14. 单仲偕议员询问,未退还的离境税目前由政府当局抑或有关航空公司保 存.有鉴於民航处已 实施各种措施确保航空公司在退还离境税时遵守法例规定,他关注到该等措施的成效,以及日后所 有提出相关申请的乘客 会否获妥善退还离境税. 15. 民航处副处长 (专责事务 )表示,尚 未向乘客 退还的离境税目前由相关航空 公司保存,只有已乘 搭飞机离港的乘客所支付的离境税才会转交政府.民航处会就有关事宜向航空公司收集更多资 料,并会透过工作小组与航空公司定出优化的退款 安排.单议员 深切关注到航空公司保存未退还离境 税的情况,并促请政府当局采取适当行动取回航空 公司保存的离境税.主席 促请民航处与航空公司合 作改善退款安排. 16. 姚思荣议员认为,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没有退还离境税或在退还税款时收取手续费的问题,并非仅得民航处接获的10宗投诉,实际上可能更普遍.他建议政府当局促 请航空公司优化退款安排, 举例而言,就退款申请划一申请途径及处理时间(比 方说在6星 期内完成).民航处副处长 (专责事务)表示,工 作小组会考虑姚议员提出的建议,并会就 退还离境税的申请途径及处理时间制定适切指引,供航空公司依循. 17. 锺国斌议员认为,政府当局过往未有密切监察航空公司退还离境税的情况.他 询问,未退还 离境税的款额及航空公司过往退还离境税时收取的手续费金额分别为何,以及在申请离境税退款方 面有否设定时限. 18. 民航处副处长 (专责事务 )表示,只 要乘客未 有乘搭飞机离开香港,便不应缴付离境税,而且根 短趵,营办商应在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的情况 下退还任何已缴付的离 境税.为提高市民的意识, 政府当局会加强宣传乘客可获退还离境税的权利,以及相关的申请及投诉途径.当 局亦会检视航 空公司就退还离境税提供的资 料,并会在考虑委员 经办人/部门9的建议后,藉工作小组的平台适时定出日后的退款 安排.他 补充,若航空公司在过往退还离境税时曾 收取手续费,政府当局会 要求航空公司退还有关费 用.有关保存离境税的罚则 19. 单仲偕议员询问,《条例》有否就航空公司未有在适当的情况下向乘客退还离境税订定罚则,以及投诉个案所涉 及的航空公司有否遭惩罚. 20. 民航处副处长(专责事务)表示,根短趵,经营商若未有备存恰当纪录,或未有向民航处处长(下 称 处 长 )呈交申报表,列明乘客及飞机离境的详细资料,以 及提供处长所要求其他关 於收取离境税或所收取离境税的资料,便会遭惩罚.然而,《条例》没 有明订条文惩罚未有向相关 乘客退还离境税的经营商.民航处会就退款安排的 程序继续与航空业界联络,并 会监察有关情况.倘 若情况恶化,政 府当局会考虑采取进一步措施,包 括是否需要修订法例,以 惩罚被发现未有遵守规定 的航空公司. 21.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库 务)(收入)补充,根 中械摹短趵,民 航处已 经有权要求航空公司定期呈交申报表,列明乘客及 飞机离境的详细资料,以 及提供其他关於收取离境 税的资料,当中可包括航空公司在退还离境税方面 的额外资料(包 括有关已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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