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9-09-06
1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XXXX - 20XX Code for design of construction waster recovery plant (征求意见稿) 2*发布 2*实施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ode for design of construction waster recovery plant GB 5XXXX - 20XX 主编部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X X 年X月XX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X 北京3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 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 号)文件的要求,由新奥生态建材有限公司、福建南方 路面机械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 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

14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图运输,建筑 废弃物处置,再生产品生产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辅助生产设施,建筑与结构,供配 电,给排水与供热通风,节能,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 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由新奥生态建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本规范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和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新奥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北四环西路

9 号银谷大厦,邮政编码:100190).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新奥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 合肥中亚建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清华大学循环经济产业研究中心 北京联绿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华诚博远设计总公司 北京联绿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技术研究所 深圳市华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4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邵建峰…….

5 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

4 4 总图运输

7 4.1 一般规定.7 4.2 厂址选择与总体规划.7 4.3 总平面布置.8 4.4 竖向设计.9 4.5 管线综合布置.10 4.6 厂区道路.11 4.7 厂区绿化.12

5 建筑废弃物处置

13 5.1 一般规定.13 5.2 预处理.14 5.3 分选分离.15 5.4 破碎、筛分.17 5.5 骨料整形.18 5.6 泥水分离.18 5.7 回收物处理.18 5.8 再生材料储存.18

6 再生产品生产系统

20 6.1 再生混凝土.20 6.2 再生干混砂浆.21 6.3 砖粉.21 6.4 再生水泥砖、砌块.26 6.5 道路用再生无机结合料.26 6.6 轻质物资源化.27

7 信息化与自动化

28 7.1 一般规定.28 7.2 网络设施.28 7.3 视频监控系统.28 7.4 生产过程自动化.29 7.5 运营管理系统.31

8 辅助生产设施

33 8.1 控制室.33 8.2 试验室.33 8.3 压缩空气站.34 8.3 机电维修车间.34 8.4 地磅.35

6 9 建筑与结构

36 9.1 一般规定.36 9.2 建筑构造设计.37 9.3 主要结构选型.38 9.4 结构布置.38 9.5 设计荷载.39 9.6 结构计算.41

10 供配电

42 10.1 一般规定.42 10.2 用电负荷.42 10.3 供配电.42 10.4 厂区配电线路.43 10.5 车间配电.44 10.6 照明.45 10.7 防雷与接地.46

11 给排水与供热通风

48 11.1 给水与排水.48 11.2 供热.49 11.3 通风.49 11.4 空气调节.50

12 节能51 12.1 一般规定.51 13.2 生产工艺节能.51 13.3 节电.51

13 环境保护

53 13.1 一般规定.53 13.2 大气污染防治.53 13.3 噪声污染防治.54 13.4 污水处理.55 13.5 环境保护监测.55

14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56 14.1 一般规定.56 14.2 消防安全.56 14.3 交通安全.56 14.4 设备设施安全.57 14.5 电气安全.57 14.6 职业卫生.58 本规范用词说明

59 附:条文说明

1 1 总则1.0.1 为在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中,遵循国家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治理的 总体要求,以实现建筑废弃物处置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总体目标,确保生产活 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清洁环保、节能减排,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1.0.1 本条为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本条文提出 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 济合理、清洁生产、节能减排 是工厂设计应贯彻的方针. 安全可靠 是工厂建设和 生产的前提;

技术先进 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条件, 清洁环 保、节能减排 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发展的环境要求;

经济合理 则是在满足环 保和生产效率、效益需要,工程投资合理,提高投资收益率,不提倡低投入、简单生产.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的设计. 1.0.3 当建筑废弃物中含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务院第

39 号令)中的危险废物 时,处置工艺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1.0.4 新建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应符合所在地区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存量、增量建 筑废弃物的总体情况,因地制宜,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 【条文说明】 1.0.4 生产工艺与装备的选用直接决定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工厂的资源化 率水平.建筑废弃物因受原有建筑结构直接影响导致成分复杂,极具区域特性,在规划 设计废弃物再生工厂时,应将当地建筑垃圾存量特性以及老旧、拆迁建筑物特点作为首 要考虑因素.且应经综合效益和市场需求的分析研究,选用先进、适用、经济、可靠、 高资源化率的生产工艺与装备. 1.0.5 改建、扩建工程应合理利用原有建筑物和适用的生产工艺与装备及辅助设施. 【条文说明】1.0.5 为节约工程建设投资,本条规定了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的改建、扩 建工程应充分利用老厂原有条件,避免重复建设. 1.0.6 建筑废弃物工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6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涉及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 标准和规范, 故本条规定在设计中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节约能源、消防、 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 2 术语2.0.1 建筑废弃物 是指对各类建(构)筑物及市政工程等进行拆除、建设过程、修缮及房屋装饰过程 中所产生的余泥、余渣、泥浆及其他固体废弃物. 【条文说明】2.0.1 建筑废弃物主要由渣土、碎石块、废砂浆、砖瓦碎块、混凝土块、 沥青混合料、废塑料、废金属料、废竹木等组成. 2.0.2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 利用信息化与自动化等手段,通过一定工艺系统的处置,将建筑废弃物加工成再生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固定式工厂. 2.0.3 再生无机料土 指建筑废弃物在预处理、分选分离、破碎筛分工艺生产线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能用于公 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的混合粉. 2.0.4 道路用再生无机结合料 在配制过程中掺用里再生骨料、再生砖粉等再生材料的无机结合料. 2.0.5 砖粉 指废弃红、青砖(瓦)类及各种砌块等,经研磨获得的粉料. 2.0.6 轻质物 指建筑废弃物中所含的木材、塑料、防水卷材、纸质物等密度较小的有机物. 2.0.7 回收物 建筑废弃物中所含的旧金属、废轻质物统称回收物. 2.0.8 再生材料 指建筑废弃物经过处置后,得到的可以再次使用的原料,包括无机料土、再生骨料、 砖粉等. 2.0.9 再生产品 指部分或全部利用再生材料制造的产品. 【条文说明】2.0.9 包括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 路用材料、道路用无机结合料、再生有机产品等.再生骨料既可作为建筑废弃物再生工 厂的中间产品用于下一环节再生材料的生产,又可作为再生材料直接使用. 2.0.10 分选

3 指通过一定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将建筑废弃物中的不同特性组分分类并归集的过 程. 【条文说明】2.0.10 建筑废弃物分选过程包括分选废旧金属(如钢筋等)、分选轻物 质(如木料、塑料、泡沫、防水材料等)、分选砖、分选混凝土块、除土. 2.0.11 分离 通过一定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将再生骨料表面的水泥砂浆或沥青进行剥离的过程. 【条文说明】2.0.11 建筑废弃物经过预处理-破碎-分选等工艺处置后,会产生水泥砂 浆-骨料、沥青-骨料等混合骨料,经过特殊的分选工艺,将骨料表面附着的水泥砂浆与 沥青去除,对后续加工高品质骨料极为重要. 2.0.13 除土率 表征建筑废弃物再生工艺除土效率的量,用百分比表示(%) ;

经工艺处置后分离 出的土质量占处置前建筑废弃物中总土量的百分比.

4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必须对处置区域内建筑废弃物做组分分析. 【条文说明】3.0.1 建筑废弃物按来源分为五类:以砖-混结构为主的建筑废弃物, 以 混凝土结构为主的建筑废弃物,装修建筑废弃物,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 物,路面拆除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建筑废弃物依据来源的不同,工艺流程选择不同,设 备选型不同.在工厂工艺设计时,应依据来源参照下表估算建筑废弃物总量与各组分比 例,综合再生产品设计方案,确定工艺流程,进场的建筑废弃物须经过工厂各处置环节 资源化后全部资源化为再生产品,达到废弃物入厂与资源化产品出厂的组分平衡. 表3.0.1 各类建筑废弃物组分占比参考值(%) 来源 砖类 混凝土类 (含砂浆) 沥青混 凝土类 轻质物类 金属类 渣土类 其他 建筑拆 除垃圾 砖-混结构 55~70 17~32 ― 0.5~1.0 0.5~1.0 7~10 5~8 混凝土结构 6~28 60~75 ― 1.0~1.5 1.0~1.5 5~8 5~8 装修垃圾 4~15 65~75 ― 15~35 0.2~0.5 5~8 10~15 工程建设垃圾 10~20 80~90 ― 2~5 1~2 3~8 3~6 路面拆除垃圾 ― 4~10 80~90 ― ― 8~10 8~15 3.0.2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必须对建筑废弃物任何组分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 且符 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3.0.2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作为环保类企业, 其自身不能对外排放废弃物. 因此,在再生工厂设计阶段,对工厂处置的建筑废弃物任何组分都应给出成熟的处置工 艺,来实现废弃物经过加工转化为再生建筑材料或制品的过程,这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处置等. 3.0.3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建设规模应根据处置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废弃物存量、 增量以 及城市规划进行调查分析,依据建筑废弃物的组分分析,综合建设条件、市场等因素, 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条文说明】3.0.3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的建设规模主要取决于项目所处城市总体规 划、建设规模、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等. 3.0.4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规模划分应符合表 3.0.4 的规定.

5 表3.0.4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规模划分 规模年处置量(a,万吨) 大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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