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7-03
中宏尊享人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尊享人生,圆您一个提 钱 退休梦 重要提示: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产品特色 养老传承 灵活定制 递增领取 保证无忧 不幸全残 双倍给付 共享红利 尊享人生 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 本合同提供的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分别为被保险人

55 周岁(女) 、60 周岁和

65 周岁(男)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合同提供的养老年金领取期分别为保 证二十年和保证三十年.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和养老年金领取期由投保人在投保时自行选择.一经确定,本公司将不再接受投保人的变更申请. 自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则本公司将按月向养老年金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直至养老年金末次领取日为止.前十二个月,月度的养 老年金等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此后每十二个月,月度的养老年金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单利递增. 本合同的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养老年金末次领取日和基本保险金额将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二、全残额外养老年金 在养老年金领取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本合同约定的全残(见《附表》 ) ,则自被保险人全残后,本公司还将按月向养老年金受益人给 付全残额外养老年金,直至养老年金末次领取日为止.每月的全残额外养老年金等于当月的养老年金.

三、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前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本合同随之终止;

身故保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 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身故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2、本合同所有已缴保险费. 在养老年金领取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将继续向身故养老年金受益人给付养老年金和全残额外养老年金(若有) ,直至养老年金末次领取日为 止.若该身故养老年金受益人在养老年金末次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将向身故养老年金受益人的继承人一次性给付养老年金领取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年 金和全残额外养老年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本产品采用分配现金红利的方式,不具有终了红利,即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红利分配给保单持有人.投保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项红利实现方式:直接领 取,缴付到期保费,留存于本公司按复利累积生息.产品红利来源于死差、利差和费差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即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与定价假设的差 异造成的可分配盈余. 本公司依托行业领先的专业投资管理经验,对分红保险产品采用稳健的投资策略,精心配置投资组合,追求长期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具有不确定性,未来红利水平将由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本公司的红利分配政策是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 部门规定的基础上,以稳健经营和专业精神为宗旨,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努力保持红利分配的稳定性.具体红利金额将在每年寄发给客户的红利通知 书中列明.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前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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