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03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师范〔2016〕35 号 关于开展广西基础教育名校长领航工程 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广西师范大学: 为加强我区基础教育名校长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 (桂教师范 〔2016〕

34 号)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广西基础教育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 对象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区小学、初中、高中在职在编校长(已参加过第一批名校 长培养工程的人员不在此次遴选范围之列).

二、遴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

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热爱学生,有责任感;

在本地、本领 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担任中小学正(副)职校长累计

5 年以上.1968 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先进的 ―2― 管理理念.具有较高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 动,并形成一定的研究成果.

三、遴选比例 择优遴选确定

100 名校长为基础教育名校长领航工程拟培 养对象.总体人数按照 1:2 的比例推荐,各地具体推荐名额分配 见附件 1.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根据遴选条件、自身实际及发展意愿,个 人先提出申请,学校、县级教育局审核遴选,设区市级教育局择 优推荐.市教育局在上报自治区前,先在本地进行不少于

5 个工 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我厅.

(二)材料初审.我厅将对各地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初审, 将初审合格后的人员提交专家委员会评议.

(三)专家评议.我厅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 人选进行严格评审、考核,并提出拟培养对象的建议人选.

(四) 确定名单.专家评议的建议人选经委厅党组审议通 过,并面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五、遴选时间

(一)报到时间:2016 年7月1日全天.

(二)遴选时间:2016 年7月2―3 日.

六、遴选地点

(一)报到地点:广西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大厅. ―3―

(二)遴选地点: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七、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广西基础教育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对象申报书一式

3 份 (附件 2);

2. 广西基础教育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对象汇总表 (附件 3) ;

3.证件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其他材料:获奖证件、论文、论著、课题方案与立项批 文、结题报告、成果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在县级及以上开 设的公开课、 示范课、 专题讲座、 学术报告等应提供有关通知书、 邀请函及组织单位证明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指导学生参加大 赛情况应提供学生获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材 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复印,做好目录,并装订成册.本文件可 在广西教师教育网(http://www.gxjs.com.cn/)下载.

(二)有关要求. 1. 请各市教育局于

6 月10 日前将申报人材料统一报送至广 西基础教育名校长领航工程管理办公室 (设在广西师范大学教育 学部),同时发送电子稿至 jkyxmb@163.com. 2.区直申报人的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6月8日前 报我厅师范教育处. 3.各位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 ―4― 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推荐选拔资格.请各市、县做好 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未尽事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我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 徐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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