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03

第三章第三条款要求自行提供 资格证明材料.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满足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 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要求 *2.1 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应专业资质, 从事 相关行业的经营,业绩良好. *2.3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应出具法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供应商投标条件 谈判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原件并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核验;

*3.2 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http://www.ccgp.gov.cn/cr/list)的查询记录截图(完整清晰 并加盖公章) ;

*3.3 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

*3.4 供应商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核验. *3.5 提供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核验;

9 (以上材料原件核验,并准备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备案) *3.6 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没有资格进入下一轮评审.

4、一般性要求 *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 并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 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4.2 谈判文件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字,外语必须译成中文汉字;

*4.3 谈判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4.4 谈判文件须采用书面方式,使用电报、电话投标一概不予接受.

5、谈判文件的澄清 投标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质疑可要求澄清.投标供应商应在

2019 年4月16 日下午

15 时00 分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及采 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供应 商不提出疑义视作已知悉.

6、报价范围 *(1)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及其数据并结 合企业管理水平及本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行情进行报价.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报价 均大于采购预算价,且采购人不能承受,此次竞争性谈判作不成交处理. *(2)供应商的报价为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工期内完成本谈判文件招标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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