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03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1月1日起施行,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起施行,2018 年 武义豪旗工贸有限公司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 12 月29 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11 月7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2月29 日修改,2012 年7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并施行). 1.2.2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文件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 年8月1日修订,
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原环保部部令
44 号)及《关于修 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1号,2018 年4月28 日);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6 年修订);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2016 日8月1日起施行);
(5)《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2014 年3月25 日发布并施行);
(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3 年9月10 日发布 并施行);
(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 年4月16 日发布并 施行);
(8)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
(9)《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
(10)《关于发布的公告》, (公告
2018 年第9号);
(11) 《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环环评[2018]11 号);
(12)关于印发《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武义豪旗工贸有限公司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 [2017]121 号);
(13)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8]22 号) ;
(14)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发[2014]197 号);
(15)《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16) 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 (暂行)(生态环境部[2019]2 号). 1.2.3 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及文件 (1)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5月27 日修订,
2016 年7月1日起施行);
(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11 月30 日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
(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9月30 日修正,浙江省第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4)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 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8 年3月1日起实行);
(5) 《关于印发的通知》 (浙环发[2012]10 号);
(6) 《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项目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 ;
(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 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 号);
(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 年) 的通知》(浙政发〔2013〕5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