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0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i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上 上海 海电 电气 气集 集团 团股 股份 份有 有限 限公 公司 司Shanghai Electric Group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上海市兴义路

8 号30 楼)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1月28 日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ii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 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 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iii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

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 并出 具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上海电气主 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 上海新世纪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 级.

2、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 司除外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2.06 亿元,远高于15亿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严 重影响公司业绩及偿债能力的事项,本次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大偿付风 险.

3、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先行制定分配预案, 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 在股 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 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iv 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于2011年、2012年、2013年分别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979,725千元、 816,865千元、957,284千元,分别占发行人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实现 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37%、30.02%、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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