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7-03
捣阳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揭市环(惠来)审〔2019〕03号 关于揭阳市标业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揭阳市标业玻璃有限公司E 你单位报批的《揭阳市标业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批复 如下E

一、项目位于惠来县华湖镇会美村葵和大道东30米处厂房, 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6020'25″,北纬23°1′52″.项目占地面积9958 平方米,建筑面积4530平方米,主要从事钢化玻璃的加工和销 售,设计产能为年产钢化玻璃15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万平方 米.主要设备:开刮机2台、磨边机3台、洗片机3台、钢化炉2 个、中空线机1台、吊机2台.总投资200万,其中环保投资7 万元. 根据报告表的分析、评价结论,在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 一1一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进行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捉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达标后,作为周边林地灌溉用水,不外排;

生产废水采取沉 淀措施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b钢化炉热空气采用集气 罩经自带排凤系统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b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 加工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加强囤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资源化、减量化、 再利用"的原则.项目产生的玻璃废边条、玻璃粉末、除尘废渣 全部回收处理.

三、根据项目选址的环境功能区要求,该项日污染物排放执 行如下标准:

(一)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 标准》 (CB5084-2005)表1旱作排放标准,作为周边林地灌溉 用水,不排放.

(二)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 27-2001 )二时段无纽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523-2011)表1排放限值;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一2一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区标准.

(四)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 (2013年修订).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并应通过环保验收合格后 方可投入使用.

五、项目的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抄迭:惠来县华湖镇政府、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执法股,重庆 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7曰印发 一3一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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