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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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认协注二 〔2015〕94 号 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第3版) 》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和调整要求, 突出机构的主体责任,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 协会 )对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制度进行了修订, 重新制定了 《强制性 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以下简称 新版注册准则 , 见附件) , 现予发布,自2015 年4月18日起实施,原注册准则同时废止.

为确保顺利实施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暂停注册系统网上申报 因人员数据变更、注册系统调整与调试,协会将于

2015 年4月17 日17 时起,关闭 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 V 3.0 中 强制性 产品认证检查员 的申请端口.2015 年5月11 日正式开放调整 -

2 - 后的注册系统.

二、 评定、登记注册专业 各机构按照新版注册准则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专业目 录 ,对本机构聘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进行 注册专业 重 新评定,并向我会统一申报.集中申报时间为

2015 年4月18 日至2015 年4月30 日. 请各机构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专业申报表》 (可 登陆 http://www.ccaa.org.cn/--文件下载--常用文件 下载)进 行注册专业对照,填报对应的新的注册专业.

三、 推荐机构要求 按照新版注册准则

第三章的要求, 检查员推荐机构应提交相关 资料并经 CCAA 评价后,可在 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 V 3.0 进行网 上申报和推荐工作.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郗天培

电话:010-65994481

邮箱:xitp@ccaa.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3版)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5 年4月14 日-3-抄送: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存档(2)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5 年4月14 日印发 附件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 注册准则 第3版文件编号:CCAA-107 发布日期:2015 年4月14 日 实施日期:2015 年4月18 日 ?版权 2015-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 版本:3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第1页共17 页 发布日期:2015 年4月14 日CCAA-107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类别 本准则为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人员注册规范类文件. 本准则规定了 CCAA 运作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项目时遵循的原则. 本准则经 CCAA 批准发布. 批准 编制:CCAA 日期:2015 年3月14 日 批准:CCAA 日期:2015 年4月14 日 实施:CCAA 日期:2015 年4月18 日 信息 所有 CCAA 文件都用中文发布.标有最新发布日期的中文版 CCAA 文件是有效 的版本.CCAA 将在网站上公布所有 CCAA 相关准则的最新版本. 关于 CCAA 或CCAA 人员注册的更多信息, 请与 CCAA 人员注册部联系, 联络 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10 号中认大厦

13 层 邮编:100020 http://www.ccaa.org.cn email:pcc@ccaa.org.cn 版权 ?版权 2015-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 版本:3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第2页共17 页 发布日期:2015 年4月14 日CCAA-107 前言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授权的依法 从事认证人员认证(注册)的机构,开展管理体系审核员、产品认证检查员、服务认证 审查员和认证咨询师的认证(注册)工作.CCAA 是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的全权成 员. 本准则由CCAA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办法》等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的规章、规范、实施通则制 定,考虑了中国的国情及认证/认可工作的要求,是建立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国家 注册制度的基础性文件. CCAA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仅表明注册人员具备了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 的个人素质和相应的知识与能力.CCAA 保证注册制度和评价过程的科学性、有效性 和完整性,认证机构负有认证人员选择、聘用、监督的主体责任.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 版本:3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第3页共17 页 发布日期:2015 年4月14 日CCAA-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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