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7-03
5-1-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湘潭电化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签发的《关于请 做好湘潭电化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以下简称 《告知函》 ) 已于

2019 年5月13 日收悉.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保 荐人 、 保荐机构 、 本保荐机构 )根据《告知函》的要求,立即组织湘潭电 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湘潭电化 或 公司 ) 、 国浩律师 (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 发行人律师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 发行人会计师 )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对相关问题进 行了回复,请予审核. (本《告知函》的回复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 调查报告》 (简称 《尽调报告》 )中相同的含义) 5-1-2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用地.靖西电化年产

2 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 极材料项目和年产

30000 吨高纯硫酸锰项目涉及的项目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 证书,后续还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及土地征收等流程.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 披露:(1)拟募投用地目前土地性质及状况,是否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是否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募投用地相关权证预计

2020 年5月前取得, 相关判断是否谨慎合理,是否有明确依据和明确的时间规划,是否与本次募投 建设周期和进度相匹配,是否存在无证先建或造成本次募投建设延期的可能 性,是否需有权机关出具确认文件;

(3)相应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本次募投是否因土地问题存在变更的可能性,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 露.请保荐机构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回答:

一、拟募投用地目前土地性质及状况,是否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是否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修正)和《基本农田保护条 例》 (2011 修订)等相关规定,我国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经 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根据靖西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项目用地类型的情况说明》 : 靖西湘潭 电化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吨高纯硫酸锰项目 (包含

2 万吨高性能锰酸锂正极材料 项目)选址位于湖润镇新兴街新屯附近,项目用地类型现状为灌木林地、裸地、 采矿用地、建制镇等,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注:建制镇用地属于城镇建设用 地).目前,靖西市征地服务办公室已完成了相关项目用地的土地预征收程序和 征地补偿措施,并已获得了靖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同意项目选址的意 见. 靖西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 《关于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用地情况的 复函》中已载明: 你公司年产

3 万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和

2 万吨高性能锰酸锂正 极材料项目选址位于靖西市湖润镇范围之内,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符合靖西市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综上,靖西电化年产

2 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和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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