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9-08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3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9月15 日,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国 联环保" )通知,国联环保已于

2015 年7月13 日至

9 月15 日先后五次通过资产管理计 划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 301.28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8%,成交金额为 3,942.32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国联环保自

7 月13 日至

9 月15 日,先后五次以国联汇盈

48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购买华光股份股票,见下表: 日期 增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2015 年7月13 日300,000 0.12

2015 年8月25 日500,000 0.20

2015 年8月27 日632,800 0.25

2015 年9月1日750,000 0.29

2015 年9月15 日830,000 0.32 合计 3,012,800 1.18 本次增持前,国联环保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491,722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43.94%;

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5,504,522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45.12%.

二、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国联环保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

2015 年7月10 日公告 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5-031) ,在计划规定时 间内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 (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等有关规定.

四、国联环保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 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国联环保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9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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