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02
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公告热线: 0571-87054412

87054448 9 公告 法院公告2018年11月13日 浙江公告 微信号上线啦! 动动手指自助申请公告发布―― 公告上传、 查询、 自助缴费…… 一次都不用跑 就能搞定 二维码见右边 浙江普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朱圳、 王东健、 马冬、 鞠晓伟、 姜文鹏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等仲裁 申请, 案号为浙杭上城劳人仲案 (2018) 378号.

因向你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 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 律文书被退回, 现根据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依法送达 上述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 本委定于2018年12月25日下午14点3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 (地址: 杭州市光复 路100号2楼仲裁庭) , 请准时参加庭审, 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震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梅家华、 金添强、 沈秋萍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纠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 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嘉南湖劳人仲案 〔2018〕 第169号仲裁裁决书. 裁决内容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工资, 其中申请人梅家华10791.92元, 申请人金添 强12588.69元, 沈秋萍19023.06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的, 可于收 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程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谢译多、 邱秉勇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目 前你公司经营地址已不在注册地, 无法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裁决书, 现依法公告送达 (2018) 衢仲裁字 第12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 衢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仲裁公告 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振龙锂 电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振 龙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已于

2018 年9月12 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通过, 并于

2018 年10 月10 日经长兴县 人民法院 (2017) 浙0522 破11 号、

15 号之二 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 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116 条之规定, 由本管 理人执行. 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振 龙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原则上共实 施二次分配, 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 确定 于2018年10月实施.管理人分别于2018年10月16日、 10月17日和10月23日通过浙江 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以转账 方式进行分配. 经确认且无异议债权共计216,470, 500.37元, 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共1户, 有财 产担保债权金额为50,623,138.83元;

职工债 权共2户, 职工债权金额为113,883.30元;

税 款债权共2户, 税款债权金额为3,626,225.04 元;

普通债权共

62 户, 普通债权金额为 162, 221,136.50 元.本次分配的财产总额为 76, 161,186.34 元.其中, 有财产担保债权分配 总额为50,623,138.83元,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 务的分配总额为 3,953,614.15 元, 职工债权 的分配总额为 113,883.30 元, 欠缴的其他社 会保险费用和税款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 3, 626,225.04 元, 普通债权分配总额为 17,844, 325.02元. 另有第一次分配余额 3,653,986.96 元, 因未来可能会产生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待 第二次分配时进行分配, 现暂予以提存. 特此公告. 浙江振龙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振龙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11月13日公告招标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规定, 受杭 州郭家厍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 就郭家厍锦文雅苑公寓商铺 使用权转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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