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02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HeKeda Precision Cleaning Equipment Co.

, Ltd.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华旺路和科达工业园

3 号厂房三楼 (在浪口华明工业园 B 栋一楼设有经营场所)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 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5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实际控制人覃有倘、龙小明、邹明及股东卢争驰、张圣韬、龙玉春、覃秀珍 承诺:自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发 行人的股份.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 人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持有发行 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实际控制人覃有倘、龙小明、邹明、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梁海 华、卢争驰、吕春林、常道春、韩毅平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上述所有股东均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自违约之日起本股东 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股东 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直至本股东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 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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