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7-02

1 ― 洛教人〔2015〕157 号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评选推荐

2015 年度洛阳市优秀教师 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评选推荐

2015 年度洛阳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按时 上报材料.

2015 年7月2日洛阳市教育局文件 ―

2 ― 评选推荐

2015 年度洛阳市优秀教师和优秀 教育工作者实施方案 为了弘扬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 作者的工作热情,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积极进取的教师和教育管 理干部队伍,力争使洛阳教育在全省实现新突破,推动洛阳教育 事业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于

2015 年教师节期间表彰

600 名洛阳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制定评选表彰活动实施 方案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对象 1.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洛阳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研 机构业务人员. 2.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洛阳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 育机构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3.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 者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推荐名额 表彰名额共

600 名,其中: 1.表彰支教教师

20 个名额,范围为

2014 学年赴栾川县、嵩 县等

6 个贫困县进行支教的优秀教师,由各受援县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考核情况推荐上报;

3 ― 2.表彰

2013 学年、

2014 学年完成援疆支教任务的

2 名教师;

3.奖励栾川县

1 个名额, 表彰其

2014 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 展基本均衡县认定. 4.其他奖励:表彰

2015 年高考被清华北大录取考生所在学 校;

表彰未获得过市级优秀教师荣誉的洛阳市首届 洛阳最美教 师 称号获得者. 5.剩余名额按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 2.

三、评选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 绩显著;

2.按规定完成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 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 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显著;

4.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5.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参加评选,必须按照校长培训的 有关规定,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中小学教师必须 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并经审验合格;

6.评选表彰优秀教师的,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并 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7.基础教育学校和教研机构人员参选,一般须获得过县级及 ―

4 ― 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人员参选,一 般须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高等 学校人员参选,一般须获得过所在高校表彰;

(本条所列表彰均 指模范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综合表彰或师德标兵、业务标兵等 单项表彰) 8.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满

5 年;

9.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且至少

1 年年度考 核为优秀.

四、推荐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推荐办法和评选推荐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坚持公平、 择优的原则,制定本地区评选推荐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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