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07-02
1 *仅供识别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 容而产生或因依赖有关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INOPECEngineering(Group)Co.,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86) 重大合同公告 关於与中安煤化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与中安联合煤业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煤化」)就170 万吨/年煤制甲醇及烯烃转化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於2014 年10 月起陆续签署了多份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项目位於安徽省淮南市.本公司於合同下的工作围包括:

170 万吨年 甲醇制烯烃装置(SMTO)、10 万吨年烯烃催化裂解装置、35 万吨年聚丙烯装置、

35 万吨年Q性低密度聚乙烯装置等主要生产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 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作.上述合同总额约人民币 47.79 亿元,合同自 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合同约定开车日期

2015 年12 月31 日.有关合同总额将记入 本公司的未完成合同. 董事会谨此强调上述合同及合同价值并不构成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其盈利的任何预 测或预报. 本公司还在今年第三季度与中安煤化签署了本项目煤气化单元的 EPC 总承包合同,合 同金额人民币 23.19 亿元,请见本公司日期

2014 年10 月15 日之新合同总值及未 完成合同量公告.此外,本公司目前还在参与本项目其他单元的工程招标. 本项目选用本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开发的单喷嘴冷壁式粉煤加压气化(SE)成套技术, 煤气化单元使用共

7 台SE 东方炉,该技术比煤耗、比氧耗、有效气含量、碳转化率、 灰渣比等指标处於同类煤气化技术的国际先进水平,能源转化效率高.本项目还选用 了本公司与关连人士,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股份」), 合作开发的 SMTO 技术和聚烯烃生产技术.本项目是本公司进一步打造新型煤化工一 体化产业链、业主提供工厂式总承包服务的标志性成果之一.

2 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所控股的 中石化股份持有中安煤化 50%的股份.本合同符合本集团於

2012 年12 月19 日与中石 化集团签订工程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工程服务框架协议」)的原则和条款,且 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该协议的详细内容载於日期

2013 年5月10 日的 本公司的招股章程.本公司已就工程服务框架协议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根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向本公司授予的豁免(包括获豁免遵守公告和独 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务请谨慎. 承董事会命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桑菁华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

2014 年11 月24 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止,本公司执行董事闫少春;

非执行董事蔡希有、雷典武、凌逸 群、常振勇及李国清;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许照中、金涌及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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