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31
目录

1 概述.

7 1.1 项目概况.7 1.2 评价工作程序.8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9 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9 1.3.2 与规划相容性分析.9 1.3.3 与 赣府厅发[2008]58 号文、赣环督字[2007]189 号 相符性 分析.10 1.3.4 与环发[2012]

77、98 号文相符性分析.11 1.3.5 与赣环防字[2013]7 号符合性分析.13 1.3.6 与赣发改字[2018]619 号文符合性分析.13 1.3.7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4 1.3.8 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负面 清单符合性分析.14 1.3.9 厂区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6 1.4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6 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16

2 总则.17 2.1 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17 2.1.1 评价目的.17 2.1.2 指导思想.17 2.2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18 2.2.1 评价内容.18 2.2.2 评价重点.18 2.3 评价依据.18 2.3.1 相关国家法律法规.18 2.3.2 地方性法规依据.20 2.3.3 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21 2.3.4 主要技术文件.21 2.4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 2.4.1 评价因子确定.22 2.4.2 环境质量标准.23 2.4.3 污染物排放浓度.27 2.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29 2.5.1 评价工作等级.29 2.5.2 评价范围.33 2.6 污染物控制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34 2.6.1 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目标.34 2.6.2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35

3 变更前建设项目情况.37 3.1 变更前项目名称、建设性质、37 3.2 变更前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37 3.6 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37 3.6.1 废气.37 3.6.2 废水.40 3.6.3 固废.41 3.6.4 噪声.42 3.6.5 变更前污染物 三本账 分析.42

4 变更后项目建设情况.44 4.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及性质.44 4.2 变更后建设规模、建设内容.44 4.7 清洁生产分析.44 4.7.1 目的和意义.44 4.7.2 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45 4.7.3 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的比较.45 4.7.4 清洁生产评述.46 4.7.5 环境管理要求分析.47 4.7.6 小结.47 4.7.7 建议.48 4.8 总量控制.48 4.8.1 总量控制的原则.48 4.8.2 总量控制目的.48 4.8.3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48 4.8.4 污染物总量控制可达性分析.49 4.8.5 大气污染物排放汇总.49

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0 5.1 自然环境概况.50 5.1.1 地理位置.50 5.1.2 地形地貌.50 5.1.3 气象气候.50 5.1.4 水文.51 5.1.5 自然资源.51 5.2 上高县工业园概况.52 5.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53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5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5 6.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55 6.2.5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5 6.2.6 卫生防护距离.57 6.2.7 小结.58 6.3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59 6.3.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59 6.3.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61 6.4 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73 6.4.1 噪声源强.73 6.4.2 预测模式选择.73 6.4.3 预测结果及分析.75 6.5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75

7、环境风险评价.77 7.1 风险识别.77 7.1.1 物质风险识别.77 7.1.2 生产设施风险识别.78 7.1.3 伴生/次生环境风险辨识.79 7.1.4 重大危险源辨识.79 7.2 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80 7.2.1 评价工作等级.80 7.2.2 评价范围.81 7.3 源项分析.81 7.3.1 最大可信事故分析.81 7.3.2 事故发生概率分析.81 7.4 风险计算和评价.82 7.5 事故伴生/次生污染分析.84 7.6 风险管理.84 7.6.1 风险防范措施.84 7.6.2 风险事故应急措施.87 7.7 风险应急预案.98 7.7.

1、指导思想.98 7.7.

2、指挥机构、职责及分工.98 7.7.

3、 应急计划区.98 7.7.

4、应急机构.99 6.7.

5、 应急程序.99 7.7.

6、应急设施.99 7.7.

7、应急监测.99 7.7.

8、清除泄漏措施.102 7.7.

9、应急终止.102 7.7.

10、应急演练和技术培训.103 7.7.

11、紧急安全疏散.103 7.7.

12、现场医疗救治.103 7.7.

13、社会支援.104 7.7.

14、告知.104 7.7.

15、预案联动.104 7.8 结论.104

8、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05 8.1 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05 8.2 项目营运期废水防治措施.105 8.3 项目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107 8.4 项目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110 8.5 项目营运期固废防治措施.111 8.6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15

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21 9.1 环保投资估算.121 9.2 环境损益分析.121 9.2.1 环境设施运行费用.121 9.2.2 环境效益分析.121 9.2.3 社会效益分析.122 9.3 综合评价.122

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23 10.1 环境管理.123 10.1.1 环境管理机构设立.123 10.1.2 环境监督机构.124 10.1.3 环境管理计划.124 10.1.4 退役期环境管理计划.124 10.2 环境监测计划.125 10.2.1 环境监测目的.125 10.2.2 环境监测机构.125 10.2.3 监测项目及监测计划.125 10.2.4 监测数据的管理.127 10.3 污染物排放规范化整治.127 10.4 环境管理与监测建议.129 10.5 环保设施 三同时 竣工验收计划.129

11、结论与建议.130 11.1 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130 11.2 工程分析.130 11.3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131 11.4 环境风险分析.132 11.5 污染防治措施.133 11.6 污染物总量控制.134 11.7 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性分析.134 11.8 公众参与.134 10.9 结论.134 10.10 建议和要求.135

7 1 概述 1.1 项目概况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原有年产

8 吨4-甲氧基-2,3-二氟苯酚医药中间体建设 项目,于2010 年3月通过环评并经宜春市环保局批复,批复文号为宜环督字[2010]77 号;

2010 年12 月通过宜春市环保局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为宜环督字[2010]481 号.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年产

30 吨4-甲氧基-2,3-二氟苯酚扩建项目于

2014 年1月通过环评并经宜春市环保局批复, 批复文号为宜环评字[2014]8 号. 该项目主要内容是 在现有厂内范围内新建 250.8m2 甲类罐区,利用原有预留 360m2 甲类生产车间,其他配 套设施、 仓储及其它公用辅助工程依托原有, 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总产量达年产

30 吨的 生产能力. 在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生产需求, 调整了生产设备、 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 导致与原项目环评报告书和宜春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文件有关内容有所不同.依据《关于 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z2015{52 号), 根据 《环 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 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 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 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未 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工作, 本次评价按重新报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来开展工作. 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司编制《江西宏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年产

30 吨4-甲氧基-2,3-二氟苯酚扩建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司接收委托后,成立了 项目组,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踏勘与调研,收集了项目有关资料,进行了工 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通过对工程以及相关资料的研究、整理和统计分析,就项目变 更运营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进行了分析、预测和评估,以及潜在的环境风险进 行了预测和分析.在此基础上,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技术导则》,并征求了环境 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编制完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呈报上高县环保局审 批. 本次评价工作得到了宜春市环保局、上高县环保局等的指导与帮助,同时得到了建

8 设单位的大力协作和密切配合,保证了项目变更环评工作的顺利完成,谨在此一并表示 感谢. 1.2 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具体环境影响评价流程见图 1.2-1. 图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9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 4-甲氧基-2,3-二氟苯酚,主要用于医药化工等领域,不属于《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项目,属 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为重大变更项目,原项目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上发改工备 字[2011]28 号备案通知,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2 与规划相容性分析 (1)与《上高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符合性分析 《上高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将上高定义为赣西北地区以发展轻工业为主 的新兴工业城市.发展方向为:上高县城市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方向为: 东拓、西优、 南控、北延 ,主要发展方向为向东发展.锦阳新区,是上高未来的新的城市中心区, 应加快建设,促进锦阳新区的发展,使城市快速向东部拓宽,是新上高、新经济、新形 象集中发展的区域.城市空间布局为:形成一江两岸、一城四区(河北老城区、锦阳区、 锦江片区、塔下片区)、一园三区(镜山产业园、黄金堆产业园、五里岭产业园)的城 市发展格局. 本项目位于黄金堆产业园,符合上高县城市总体规划 一园三区 的城市空间布局, 与《上高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相符. (2)与涉及的乡镇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黄金堆产业园涉及的是敖山镇和泗溪镇,属于《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重点开 发城镇,目前,上高县各乡镇无相关的总体发展规划,各个乡镇的发展将紧跟县城的发 展规划. (3)与《上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2―2030 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上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2-2030)》土地使用规划可知,黄金堆功能区 土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现状均为工业企业.项目位于黄金堆产业园功能区,用地性质属 工业用地,与《上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2-2030)》土地使用规划图相符. (4)与上高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江西省省级工业园扩区和调整区位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1]192 号)文件 精神,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4 年5月4日下发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

10 同意江西上高工业园区开展扩区和调整区位前期工作的复函》 (赣发改办外资 [2014]173 号),同意江西上高工业园区开展扩区和调整区位前期工作. 目前上高工业园区扩区和调整区位项目规划环评于

2016 年4月24 日已通过专家评 审但还未取得批复,根据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西上高工业园 区扩区和调整区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专家意见内容: 江西上高工业园区扩区调 区后情况:调整后上高工业园区总规模为 836.6263 公顷,形成 一园三区 布局(即镜 山综合区、五里岭鞋业产业基地区和黄金堆功能区) ,其中黄金堆产业园拟扩区面积 为342.3024 公顷,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迈吉生化、邦耐鞋业、宝谦实业、宏博陶瓷;

南 至碧林实业、伯特利药业、新威动力;

西至百士得新材料、三源涂料、中杰鞋业;

北至 金方药业、四星工程机械. 黄金堆功能区土地主要以丘陵为主,其中规划区内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规 划区内主要用地性质包括工业用地、居住用地、道路用地、对外交通、公共绿地、行政 办公用地、市政设施用地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黄金堆功能区已建成部分道路、供水、 电力、通讯设施齐全,且运行情况良好,未建成区各项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中. 产业布局:黄金堆产业园内主要以化工产业为主,轻工产业(除食品产业)和电子 设备制造为辅.根据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江西上高县工业园黄 金堆化工区,黄金堆内化工功能区产业链主要为医药中间体产业链,龙头企业为江西百 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化工功能区主要布置在

320 国道以南区域,整体上位于黄金堆功 能区的西南面,处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距离污水处理厂较近,整体布局合理. 该区域内目前已有

17 家医药化工企业, 本项目属于化工项目, 建设于园区规划的化工区 内.综上,项目的选址与园区的发展规划是相符的. 1.3.3 与 赣府厅发[2008]58 号文、赣环督字[2007]189 号 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赣府厅发[2008]58 号文转发了省发改委、 省环保局 《关 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 (1)五河(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干流两侧,以河岸为界线,向陆地延 伸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 (2)五河支流(内流域面积

2000 平方公里以上)以河岸为界线,向陆地延伸

1 公 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 (3)城镇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大河二级保护区边界上溯

5 公里;

中河二级保护区

11 边界上溯

10 公里;

小河二级保护区边界上溯

15 公里),禁止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高能耗、 高排放建设项目. (4)流域面积小于

2000 平方公里,具有饮用水系功能的河流,以河岸为界线,向 陆地延伸

1 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 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赣环督字[2007]189 号)要求: (1)在江河源头水保护区、五河(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干流两侧

1 公里范围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和湖库区域禁止新建直接排放废水的化工 中间体等水污染严重或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 (2)在城镇规划区内,居民区、疗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区主导风上风向禁止新建 化工中间体等大气污染严重或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

(3)禁止新建、布局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或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的项目. (4)大气污染型项目的选址.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 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

5 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 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 根据相关资料,锦江河流域面积为 7115.44km2,上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 游59km 处为高安市瑞阳水厂取水口、下游 60km 处为高安市沙湖水厂取水口.本项目 位于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化工区,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 理实施意见》的要求,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

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 然保护区;

项目距锦江最近距离为 2850m,项目距离上高县城边界 7800m.从项目选址 看来,满足赣府厅发[2008]58 号、赣环督[2007]189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1.3.4 与环发[2012]

77、98 号文相符性分析 1.3.4.1 与环发[2012]77 号文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 以下简称

77 号文),第二点

(四)中指出 石化化工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 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 新、 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 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建设项目 三同时 验收监管,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本项目属于化工建设项目,位于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化工区,目前,工业园

12 规划可进驻化工企业,工业园配有........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