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9-07-02
SOCIOLOGY OF ETHNICITY 主办单位: 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 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 第163 期 中国社会学会 民族社会学专业委员会

2014 年7月15 日目录【论 文】 宗教、迷信和邪教的区分 杨凤岗 美国立国的宗教基础 杨凤岗 【调查报告】 新疆稳定形势变化及维稳政策分析 李晓霞 【网络文章】 我的维吾尔 民族主义 是怎样形成的 张哲 我从新疆来 困困把我知道的新疆说给你听 王茜我的维吾尔语名字叫 帕提曼 王晴Association of Sociology of Ethnicity, Sociology Society of China Institute of Sociology and Anthropology, Peking University

1 【论文】 宗教、迷信和邪教的区分1 杨凤岗 中国的宗教自由问题,尽管不断出现在国际新闻、政府文件和非政府机构的报告中,但是尚 未得到中外学者足够的研究.

在中国境内,许多学者看起来有些畏缩,境外的学者们在某种程度 上也是如此.这是因为宗教自由的问题对于当局来说,是过于敏感的政治话题,所以学者们用书 面的方式讨论相关问题具有风险.一方面,在中国境内的学者们,普遍害怕有关宗教事务方面的 写作会导致政治非难与代价.另一方面,中国境外的学者们有时候也担心,公开评论难以捉摸的 中国宗教自由问题, 可能会导致自己失去进入中国的机会. 我相信, 如果学者们能够配备合适的、 理论性的和方法论的工具,中国的宗教自由可以成为一个富有潜在研究成果的话题.为了在这个 领域中有所推进,当前需要解放思想. 首先,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这是邓小平在

1970 年代后期所提倡的中国共产党政策的新 原则,即在事实中寻找真理.学者们要致力于寻求事实,并发展解释事实的理论.寻求和解释事 实,并不一定非要变得具有狭义的 政治 性质,即对抗性的或者是持有某种意识形态立场的. 而广义的政治则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事物,在这种含义上的政治性质则是每个人应有的责任.确 实如此,按照正意分解,宗教自由的问题,在如今的世界里,是具有良知的公民所无法回避的问 题. 再者,在宪政民主中,宗教自由可称为第一自由.也就是说,宗教自由先于其它自由,并且 是作为其它自由的基础和源泉(参看 Balmer, Grogerg and Mabry 2012).我越来越相信,除非中 国的精英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并欣赏宗教自由,否则,中国的进一步民主化,即便是可能的,也将 会是困难的.一方面,宗教自由的缺乏,妨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如果 宗教自由先于其它自由到来,包括先于新闻出版和组织政党的自由,那么,在向民主的过渡中, 就可能会少一些波动,多一些平稳 . 宗教自由的三个方面:认知观念、法律规章和公民社会 一些社会学家致力于发展宗教自由的理论,并进行跨国性的检验(Barker 2003;

Richardson 2006;

Grim and Finke 2011).通过对中国和其它一些国家情况的综合考虑,我认为可以将与宗教 自由相关的议题,在社会层面上分为三个主要的关注方面:认知观念、法律规章和公民社会.要 想获得并保持宗教自由,这三个方面必须要整合协调起来;

而这一点,在现实里的任何社会中, 都是难以获得和保持的. 在西方,有一点是普遍的,即先有宗教自由观念,然后才成为由国家实施和受到民间组织及 公民个人捍卫的法律.也就是说,在宗教自由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之前,宗教自由的观念首先被公 民们所接受,尤其是要被那些文化和政治精英们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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